1700多位復興航空員工於興航無預警停飛後,面臨年節前失業,紛走上街頭抗議,並要求給予1年1個月(舊制)或半個月(新制)基數加上50萬元資遣費不成,興航員工將於台北市政府21日召開第3次《大解法》勞資協商會議時前往抗議。
興航工會表示,21日抗議訴求是希望神隱長達216小時的林明昇、林孝信出席第3次大解法協商會議。此外,興航工會澄清,興航於19日發布的新聞稿,表示「以大幅優於勞基法的方案發放給員工」,是之前興航耍賴不給的「大解法60天預告工資」。興航工會呼籲興航拿出善待員工的誠意,答應工會訴求才是真正照顧勞工,不要放假訊息誤導視聽。
此外,工會表示,勞動部已經證實2017年1月22日才是復興員工的離職日,依照新修訂的勞基法,應休未休的特休假應該要折算成工資發放,請復興航空遵守新修勞基法條文,發放2017年度應休未休的特休假工資給勞工。
工會也呼籲,請台北市政府主動調查,從11月22日解散公司至今,資遣勞工過程有許多違法問題,不要工會揭發一個案子才解決一個案子,勿讓勞工備受拖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