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早些時候由習近平發表「台灣方案」, 提倡「一國兩制」, 最近又發佈習二十六條, 無不成爲熱烈的選舉話題。
針對習主席的談話,蔡英文總統認爲,一國兩制已經變成「九二共識」, 不接受「九二共識」也就不能接受一國兩制。又説:「台灣人爲什麽會對一國兩制這樣的戒慎恐懼, 不能接受呢?…第一,就是中國在民主體制的欠缺與不足。 第二, 是他們不佳的人權記錄。第三,他們從未放棄武力犯台。」
我的看法不同:「九二共識」 是抽象主權意識的糾纏;「一國兩制」是共治共存之道。前者是觀念游戲; 後者是務實解方。兩者不能張冠李戴,混爲一談。還有,不論「民主」,「人權」,「武力犯台」 的論斷正確與否,一國兩制的共存的精神和取向,正是爲了避開這些歧異的糾纏。以歧異存在之故,拒絕一國兩制, 是不合邏輯的冠履倒置, 因噎廢食。論者 (例如McGarry, O’Leary, Horovitz)無不指出:接受「共存」的安排,通常對少數(即台灣)比較有利,而且常常包含多數 (即中共)在正常情況,不在做「共存」 的必要妥協下,不會接受的安排。因此,如果「一國兩制」真正體現「共存」 的精髓和制度(我看還沒有),台灣方面雖不必一定接受,其正確態度及策略,如果不是積極回應,還是應該是認真考慮,更沒有必要「戒慎恐懼」。
怎麽回應?一、發揮真正的民主精神,建議正式組織兩岸非官方各界,參與一種沒有預設立場的工作坊 (已廣汎在中東以-巴關係中使用);試圖為正式談判找出兩岸關係的矛盾, 發現必須討論解決的議題, 建立啓動官方願意接觸前某種程度的互信。使中共瞭解台灣爲何偶爾蜻蜓點水,卻不積極對談的不解;并且消除目前各方「八仙過海」,到北京亂放炮的(我指台灣,不是中國)「代理人」問題。
二、避免道德高度的譴責:談判和平共處的嘗試之中,「强加予人」「自認優越」,無論如何在精神或事實上站得住脚,古今中外的實踐經驗證明是對改變態度完全無用,對談判更是一無建樹。
三、主張雙方官方與非官方為一國兩制接觸時,除非有絕對無法接受的其他因素對雙反生存利益構成最嚴重的威脅,在一定期間 (一年,兩年,五年?)内放棄以任何形式的武力行動解決兩岸關係問題。
台灣要看到主要矛盾是如何擺脫臺海潛在(但我看是與日俱增)的軍事危機,確保一定的生活方式及所謂的民主價值,更進一步期待轉移對外部兩岸關係論爭的内耗,到如何實現内部的社會正義。
*作者為律師∕教授,哈佛法學博士,前陸委會諮詢委員。本文是此議題大型研究中的一點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