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曾兩度安排文化資產委員對彰化市「李棟材宅(大新商事會社)」會勘,均未登入進入古蹟,進行拆除引發爭議。文化部今(22)日表示,針對彰化市「李棟材宅(大新鳳梨商事會社)」保存爭議事件,已由文資局於20日函請彰化縣政府,應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啟動暫定古蹟審議程序辦理。
針對彰化市「李棟材宅(大新鳳梨商事會社)」保存爭議事件,文化部12月18日由文資局長施國隆前往現場勘查,20日接獲「大新商事會社」遭拆除時,立即派員前往現場協調暫停施工事宜,依《暫定古蹟條件及程序辦法》規定,函請彰化縣政府於限期內完成暫定古蹟審議程序,彰化縣政府亦同日啟動相關審查。目前「大新商事會社」已停止拆除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