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搭配政府的新南向政策,交通部今(27)日宣布,民航局將自106年1月1日起,針對所轄航空站之國際航線收費進行調整,未來高雄、台中及其他飛航國際包機機場國際航線降落費將較目前收費再調降約20%,用以提高航空公司的非航意願,及旅客進出各地便利性,並以多元型態與地方相互配合,開拓在地旅遊市場。
交通部表示,未來在國際航線降落費部分,除了松山機場為反映實際成本,將由現行費率1.06倍提高至1.25倍外,為吸引航空公司飛航高雄、台中及其他飛航國際包機機場,自102年7月1日起推出國際航線降落費短期調整方案,其中,高雄與台中機場降落費減收20%,而台南、金門、馬公、花蓮、台東及嘉義等飛航國際包機機場降落費則減收50%。另外,對於新闢航線或增加班次業者,交通部也給予國際航線降落費減收至少50%,甚至完全免收費的優惠。
另外,交通部說,商務專機及自用航空器雖較輕,但基於該等航空器仍占用時間帶,且亦有使用場站設施,因此增設降落費最低收費標準,其中松山機場每架次最低收費2萬元,高雄及臺中機場1萬元,其他飛航國際包機機場5千元;同時亦新增停留費收費標準,以合理反映實際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