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時間,香港正激烈對抗時,曾與一香港友人靜思,談及香港與臺灣社會發展歷程的不同。最核心當然是香港為一個典型的殖民地社會,主權談判由美國與中國完成,港人基本缺席,因而缺乏主體性。
我們談起有關主體性的建構。臺灣之主體性有幾個關鍵,首先是1949年國民政府遷徙來臺,不管兩岸要不要互相承認,中華民國在臺灣成為一個事實的政權存在。但中華民國遭逢的最大挑戰則來自1971年退出聯合國,不被承認的「中華民國」到底是什麼?政權陷入合法性危機。在這前後發生的釣魚臺事件與保釣運動,正是此種「自我認同危機」的顯現。
這種認同危機到今天依然是臺灣未曾克服的困局,所謂「統獨」仍是一種認同的危機延續。保釣運動便是在那自我認同危機下,學生採取民族主義立場,要求「政府」保衛釣魚臺,以維護「主權」的行動。然而,遭逢聯合國會籍危機下的國民政府很難和美日對抗,因而顯得無力,於是保釣分歧為對左右、國共的不同認同,終而走上了各自的實踐之路。
保釣之後,自我認同危機並未解決,於是「文化」成為自我認同的出路。臺灣開始有了雲門要「跳自己的舞」,李雙澤要「唱自己的歌」,文學上則是「鄉土文學」論戰。回歸現實,回歸土地,回歸人民,終究才是主體的所在。
臺灣開始有了文化覺醒,文化主體,始於退出聯合國、保釣運動。這是非常重要的轉變。
然而,香港似乎少了一個省思什麼是「香港文化主體」的過程。或許是殖民地的性格使然,香港似乎很容易地、一無困難地走向美式消費社會的大眾文化,並且在臺灣大陸風行一時。沒有人會問它是不是「香港文化」。正如不會有人懷疑張國榮、周潤發、梅艷芳不是香港文化,但要說它是香港的文化主體,又不太通。因為那是一種流行,而不是像鄉土文學、民歌運動之於臺灣一般,是一種文化主體的追尋。這是港臺第一不同之處。
其次,臺灣在1980年代有過風起雲湧的社會運動。那是在經濟發展之後,舊的戒嚴體制無法包容新起的社會力,同時民間力量要求一個更開放的環境,以適應更資本主義化、國際化的新時代。可稱之為「臺灣社會再結構」(restructure),即透過民間力量,使社會重新結構。這個過程使臺灣民間學習運用自己的力量,走上街頭,學習抗爭,學習街頭的意見表達,學習管理的群眾運動中的秩序。所以臺灣雖然有過「衝組」的時代,但很快被群眾自發的管理所克服。這個過程是臺灣非常重要的一課。香港雖然有過群眾暴動,或有群眾抗爭,但就社會運動而言,似乎未曾有過這一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