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警方否認曾發生「人疊人」,Mary表示,她對此感到憤怒。「當然就覺得他們很無恥,因為其實消防處都有出來承認有發生過這件事。如果他們堅持說沒有發生,我相信有眼的人都會知道發生了,因為不單止有傷者、有急救員、有外籍人士,跟著有記者當時拍到,還有消防處的證實。無論你怎麼否認,其實這是個事實,你怎麼都否認不到。如果你要繼續推卸責任的話,那市民和你之間的破裂只會更加嚴重,我也都更加不會再信任你們。」
Mary今年19歲,在大學主修政治。她關心政治,啟蒙於2014年港人爭取特首真普選的「雨傘運動」。「那時14歲,聽到有這件事,剛開始都沒有理,但因為見到警察放催淚彈,覺得很過份。在『佔中』第二天就有去,只是負責送水那些東西,但之後都沒有理。在6月的時候,我有參加6月9號的遊行、6月12號出去,之後就找到自己的崗位,做急救。跟著一路下來都有繼續做,做到現在。 」
Mary講述,反修例半年來,對她觸動最深的,當然是油麻地「人踩人」事件。「最深刻一定是前幾個星期,油麻地人踩人。那個場景很恐怖,一世都會記得。其他的話,就是見到一些很無辜的人都會受到牽連,譬如一些路過的伯伯、路過的人,有的是想要回家,但回不了家,又因為警察亂放催淚彈,會令到那些人在沒有任何保護裝備下,都要吸食催淚煙,令他們很難受。見得最多的就是被彈殼射到,被橡膠子彈、催淚彈,因為他們已經不是將催淚彈當作煙那樣射,而是將它當作子彈那樣向人射,作為一個攻擊的武器。」
Mary表示,儘管支持反修例,但作為急救員,她和其他緊急救護一樣,都是中立的,即便是警員受傷,也會去救助。「不論任何人都會一視同仁救他們(警員),但他們不接受,都當我們是有份搗亂這個社會,他們不斷阻止我們救援。但是我很想講的就是,如果有一日受傷那個是你的同事,而只有我們的時候,希望他們會想一下,你都想你的同伴快點被人救到的。基於人道,為什麼整日要阻止我們救援呢?」
近半年來一直在前線參與救護的Mary表示,她在急救過程中沒有被打過,但時常被驅趕。「被他打到,我就沒有試過,但是很多急救人員都有過。我自己被趕就一定是的了,有時很嚴重的,人踩人他都是趕走我們,就算這麼嚴重都一樣。有一次幫一個路經的伯伯清洗眼睛時,都是喝令我們走的,但那個伯伯是很難受,因為他是沒有任何防具之下中的催淚彈,甚至就快連氣都透不過。不過他不會理所有事,都是趕我們走的。」
Mary表示,她自己在前線只是受過小傷,沒有多嚴重。「一定有試過,試過一次胡椒彈射中腳,其實都難受的,有灼燒感,但又沒有很嚴重。因為自己都有戴防毒面具,催淚彈的影響其實就不是很大。還有都會避開,有一些位置就真的避不了,但是都不是很嚴重的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