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淑娟專欄:解決垃圾危機,需要一套「前瞻計劃」

2019-12-24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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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木柵焚化爐煙囪彩繪樣式一,是兒時回憶的「長頸鹿原圖」。(台北市政府提供)

圖為木柵焚化爐煙囪彩繪樣式一,是兒時回憶的「長頸鹿原圖」。(台北市政府提供)

本期商周報導,台灣垃圾不斷成長、但處理容量卻不斷下滑,導致垃圾處理出現危機。其實這個問題存在已久,但環保署毫無遠見,經濟部、科技部又未負起事業垃圾處理之責,才會讓危機持續擴大。當務之急,行政院必須提出一套前瞻性的垃圾處理計畫,以因應垃圾的迫切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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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當遇到垃圾危機,環保署總是兩手一攤,把問題歸咎於焚化廠、掩埋場興建困難。這是停留在20年前垃圾末端處理的思維,甚至不管掩埋場是否蓋在有地下水、斷層通過等不該蓋的地方。也不追究業者是否造假環境監測、是否危及周邊環境及人民的居住安全,反而一味贊成,非常不負責任。

垃圾出問題,不一定是末端不足

事實上垃圾會出問題,不一定是焚化爐或掩埋場不足,而是從垃圾產生源頭到末端之間,就有很多該做卻沒做的事。從1991年內湖第一座焚化爐啟用至今,24座使用中的焚化爐部分都超過20年,最後一座完工的焚化爐是2008年苗栗竹南廠,至今也已12年,要跟先進的焚化廠比,我們的焚化廠設備已經算古老級,但不見環保署提出更先進、汙染量更少的更新計畫。

2017年行政院通過環保署所擬的「多元化垃圾處理計畫」,要用90億元讓11座老舊焚化爐再升級,可延役15至20年。實在很難想像,一座已經用了20年的焚化爐,再20年就已經用40年了。延役不如直接汰換,經濟部舊的燃煤電廠不都朝向汰舊換新,用更環保的燃氣取代燃煤嗎?

處理太多事業廢棄物,才導致處理容量不足

而這些焚化爐當初興建是為了處理家庭垃圾,但政府為了節省公務支出,採取跟民間合作興建經營模式,業者為了賺更多錢,焚化爐的容量都做很大,但日後環保署推動資源回收,垃圾減少,一度出現垃圾不夠燒。

也就是說,目前焚化爐處理家庭垃圾是夠的,甚至有很大的餘裕,委外操作業者為了增加收入,開始收一般事業廢棄物,而且愈收愈多。而有些縣市沒有焚化爐,才出現有焚化爐的縣市無法支援的情況。

依照立法院預算中心研究:全國一般廢棄物焚燒量2007年是450萬噸,2016年下降到427萬噸,減少5%。但同期一般事業廢棄物卻從159萬噸增加到217萬噸,成長36%。一般事業廢棄物已佔焚化爐四成的處理量。

但是,依廢棄物清理法32條規定,一般事業廢棄物要由經濟部、科技部負責處理,甚至要求2004年以前所有工業區、科學園區都要自備處理設施。但這條法令至今無法執行,任由一般事業廢棄物造成垃圾問題。

20170207-圓山飯店遠眺士林區及北投焚化爐。(顏麟宇攝)
圓山飯店遠眺士林區及北投焚化爐。(顏麟宇攝)

全台科學園區,只有南科有一座焚化爐

以台南科學園區為例,1996年通過環評時要求設三座焚化爐,每座日處理量80公噸。但2003年第一座完成後就沒下聞,反而變更環評,要求事業廢棄物由公營焚化爐處理,而這種違反廢清法的變更,環保署照樣給過。做不到環評承諾,不是應該開罰或撤銷才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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