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笑的,2015年南科還因為有這座焚化爐,得到環保署的企業環保獎,南科局長林威呈說,這座焚化爐是全國工業區唯一自給自足的焚化爐,更是科學園區唯一一座焚化爐。日後前行政院長賴清德回到台南參加一場座談會,提醒南科還欠2座沒蓋,南科才認了說會開始規劃。
而沒有焚化爐的縣市例如雲林,必需把垃圾載到鄰近縣市處理,但有焚化爐的縣市例如台南,也因為燒太多事業廢棄物無法支援。環保署不解決根本問題,反而在2016年修廢清法,規定日後公營焚化爐要先處理自己縣市內、以及鄰近縣市的家庭垃圾,有剩的空間才能收一般事業廢棄物。
這條法令根本無法執行,試想如果你是縣市長,轄區內的家庭垃圾、事業垃圾都是你是垃圾,在工業區沒有焚化爐的情況下,當然優先進焚化爐。這次廢清法將業者的罰責提高很多,但政府自己在做違法的事卻沒有罰責。
歸根究柢,行政院必須要求工業區、科學園區在區內蓋處理設施,處理自己的廢棄物。但一提到這個,經濟部、環保署就異口同聲說已要求釋出多少用地,這真是搪塞之詞,因為「釋出用地」跟承諾會蓋差很多。不然就是開始講循環經濟,但指望循環經濟解決垃圾問題,無異是緣木求魚。
源頭垃圾減量,就不需要這麼多掩埋場
而掩埋場會喊不夠,也是管理出了問題。垃圾焚化後會產生底渣跟飛灰,底渣雖然可做再生粒料,但品質太差不受歡迎,囤積很多。飛灰是有害事業廢棄物,要先固化再掩埋,如果能從源頭減量,就能減少掩埋空間。
因此高汙染、會產生太多廢棄物的產業就不應該發展,例如中鋼,如果自己的廢棄物無法處理,就不能再繼續增加產能。再來目前工業廢水有要求一定的回收比例,但廢棄物就沒有要求。加上委外處理費便宜,工業不會認真做回收、或改變製程減少廢棄物。而是全部委外處理。
許多業者反映現在事業廢棄物處理成本提高,但過去把環境成本外部化的時代已經過去,大家已無法回到垃圾埋到生態豐富的淺山,現在的成本或許才是真正的成本,此時也是好好討論事業廢棄物回收的好時機。
商業周刊報導,經濟部在招商時並沒有想到日後廢棄物處理問題,也沒找環保署評估廢棄物,說來這也不能說經濟部什麼,因為每個部會各有職責。倒是環保署,沒人請你評估,自己就不能自動做些研究,再跟經濟部說明請他們支持嗎?自己不拿出有利的說帖去溝通,又如何叫別人支持你?
過去經濟部也不管空汙,但隨著人民愈來愈重視,2015年行政院通過第一個行政院版的空汙防治計畫,把相關部會的職責納進來一起推動減量。而此時解決垃圾危機,同樣也需要一個行政院版的前瞻計畫。
*作者為獨立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