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依據調查,相對於全球在城市、企業、交通運輸、財務、能源等領域,均有顯著進展。NDC的進度卻只有Costa Rica 和India兩國宣稱可以達到控溫2C之目標。
由於NDC取決於各國自己的承諾(pledge),所以目前日益嚴重的排碳落差將很難被填補,而必須依賴所有締約方的集體努力(collective efforts),這也就是聯結全球碳市場之第六條所以特別重要的原因。
此次大會的主要議題
接續這個努力,本次大會特別指出,COP25的重要性正在於如何在未來的14個月,將在2018年再創新高的排碳量控制下來。而其中最重要的議題有四:
其一,是一直被認為是氣候公約談判三大主軸之一的「損失與損害」(Loss & Damage),被期待在此次大會仍有所進展,並針對如何落實華沙國際損失與損害機制(Warsaw International Mechanism on Loss and Damage)有所展開,以提升有迫切需求國家的氣候韌性。
其二,各界疾呼的氣候危機(Climate Emergency)則是另一個重要的主題,具體言之,在氣候科學充分揭示了我們面對的生態與人類危機後,若人類不能擺脫對於化石燃料的依賴,當前我們所面臨的氣候危機將無從趨避。
其三,則是攸關落實NDC的氣候計畫(Climate Plan)部分,依據原定的巴黎協定推動路徑,各締約方是應就履行其2020減碳承諾的進展有所交代了。
其四,則是已延宕超過一年的巴黎協定規則書第六條部分的制定部分。由於該條攸關全球排放交易體系的運作,其所涉市場、非市場機制以及跨國合作的規範,攸關巴黎協定之成敗,而此次大會已是達成2020年目標前的最後一年,若沒有完成此部分的規則書,則2020年以前將不會有新的氣候機制。
損失與損害機制近乎落空
然而在此次的大會,對這些重要訴求的期待幾乎都落空了!首先,在損失與損害部分,雖然歐盟大力推動落實華沙國濟損失與損害機制協議的談判,但是欠缺明確定義以及論證因果關係所需科學實證資料,即便在高階會議後,亦未見明顯進展,這是令風險脆弱低度開發國家,如島國聯盟(AOSIS)最沮喪的部分。在此次會議中,開發中國主要推動是在華沙機制下,建立一個新的融資機制,為面臨氣候緊急情況的國家提供額外的資金。然而,一些已開發國家則對相關用語極為謹慎。美國尤其反對任何與這方面的討論,其他已開發國家似乎也與美國保持一致的態度。最後的結果是,原先曾呼籲已開發國家擴大行動和支援之用語,在最後將有關應在財務方面承擔支援義務之用語予以刪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