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稱張志軍助台人返台 我外交部:回國使用中華民國護照,不用台胞證

2019-12-26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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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護照(方炳超攝)

中華民國護照(方炳超攝)

中國11月公布對台灣26條措施,其中包括讓台灣人可在中國使領館尋求領事保護和協助,並申請旅遊證件;中國國台辦25日稱,中國海協會會長張志軍12月初,曾在法國以此措施協助葛姓台灣人返台,對此我國外交部今(26)日強調,我國外館可核發護照,返台無需台胞證,痛批中國混淆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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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說,張志軍12月3日參加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活動出訪法國巴黎,遇到葛姓台灣人要經中國福州回台灣,但遺失台胞證而苦惱,因此張志軍幫助葛姓台灣人與中國駐法大使館聯絡,中國領事人員急辦台胞證「幫助他順利回到台灣,葛先生覺得此措施特別實在」。

同樣出席記者會的中國外交部領保中心常務副主任楊舒則提到,2012年3月台灣漁船「NAHAM3」號在非洲索馬利亞海域被海盜劫持,4年半後獲救,中國也給予獲救台籍船員醫療檢查及心理安撫協助,並稱2017年時,中國駐墨西哥使領館,協助旅居當地的台灣人處理親屬遭槍擊的司法問題。

我國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強調,只有我國駐外館處發出的中華民國台灣護照及入國證明書,才是國人能用的有效返國文件,「台灣旅客在法國遺失證件,我國駐法代表處可立即發給護照或入國證明書,不需中國代勞,也與中國無關,國人回國使用中華民國台灣護照,不能使用台胞證」。

「外交部鄭重說明,行使領事權是我國主權的一部份,我國政府不會外包給中國政府代勞」,歐江安直言,中國國台辦混淆視聽,以對台26條措施可對台灣人行使領事權,形塑「台灣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政府在海外有效提供台灣人急難救助」假象,這是中國統戰拙劣例子,只會更令台灣人反感。

針對中國提出給予台灣人領事保護,我國外交部11月4日已強調,中華民國台灣是主權國家,政府對我國國民行使領事權,與中國無涉,不需要也不會委託中國代為行使,並稱中國此舉是在推銷「一國兩制台灣方案」,意在最終併吞台灣,而我國政府已表明,拒絕一國兩制是台灣共識,中國假意惠台,不會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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