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志恩說明,第一層是教育單位要挹注經費、獎補助款給校方來承擔這些衍生的勞健保經費,但第二層更為重要,目前教育部的政策開始要求年屆63歲、65歲的老師退休,若能仿效美國的辦法,與兼任教師簽署4年合約,退休老師空下來的缺也可以讓這些兼任教師優先遞補,符合評鑑後成為長期教師,合約期間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享有該有權益,雖然年資可能會中斷,但該有的保險會有,這4年也可以讓兼任教師思考他的人生規劃,而不用像個流浪教師到處跑。
第三層也是最為重要,柯志恩指出,若順利讓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後,卻同時身兼多所院校的授課,究竟哪間學校要負擔《勞基法》相關費用?平時可能可以授課時數評斷,一個老師若身兼5個學校的課,難道學校每聘一個老師就要額外去跟其他學校協調?以及沒有授課時數的寒暑假呢?「這是現實問題,你有沒有平台讓這些學校去做這件事?」
柯志恩說,在實務操作上,若一兼任教師身兼多院校的課,在寒暑假期間沒有授課時數,究竟是哪間學校要負擔該名教師的費用?請產假的代理老師又該如何攤提?若一間學校有80個兼任教師,又都有在不同學校教課,電腦系統又該如何設計?「這些問題不該由學校來煩惱,政府部門應該帶頭設計一個平台,並提出相對應的計算方式與指導方針」。
「不是每個東西都算到學校身上,學校沒有這個能耐。」柯志恩說,這是公平分配的問題,日前淡江大學光是針對勞雇及學習型助理納保的電腦系統就弄了4個月,「這還是自家人」,現在是全台橫跨各校,又該如何設計這種系統?「早就講了,都沒有在做預備動作,最可憐的就是老師,請問政府單位是不是該給指示,沒有課的寒暑假錢怎麼付?是不是該出來指導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