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在台外籍工作者時常在工作、司法上沒有適當通譯人員協助,導致權益受損,民進黨立委蔡培慧、尤美女今(10)日召開「從印尼漁工案檢視我國司法通譯之弊病」公聽會,會中政府部門與民間團體表達各自看法,台灣司法通譯協會理事長吳獻文認為,司法通譯人員無法準確翻譯外籍人士表達的意義,使得當事人權益受損;南洋台灣姐妹會執行秘書謝世軒則指出,第一線行政機關才是通譯人才最缺乏的地方,且各自有不同用人準則,希望各單位能齊一制度。
對此,行政部門也做出回應,移民署移民事務組副組長尹育華承認,我國通譯人才素質參差不齊,總量雖夠,但受訓不是採證照制度,而是各機關依需求培訓,專業程度與工作態度會有參差現象;司法院司法行政廳副廳長林三元認為,語言轉譯本來就是很困難的事,不說外文,光是原民各族語言、台語通譯就是難題,更別說還要將法律用語轉換成聽得懂的詞句。
印尼漁工悲劇 台灣保障不夠
去年,台灣遠洋漁船爆發印尼漁工疑似遭虐致死事件,屏東地檢署偵辦事件時,又因為請來的通譯聽不懂死者的家鄉話印尼爪哇語,而造成誤判,監察委員王美玉自請調查後認為全案疑點重重,特別是司法通譯有重大瑕疵,目前屏東地檢署已經重啟調查,這樣的悲劇也凸顯出外籍移工在台權益不夠受到保障,檢討並建立多元語系的通譯選擇也成為刻不容緩的議題。
司法通譯健全與否,嚴重影響訴訟當事人的權益,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庇護中心主任汪英達指出,他曾看過一次個案,菲籍漁工用菲律賓方言講了一大段,但視訊另一頭的通譯只講了兩句話,明顯與事實有落差;另一個案例是有一個外籍的女性當事人在法庭上講了很多話,但通譯卻因為稍後得趕場上課,竟然不斷催促當事人趕快講完,甚至還兇對方,足顯司法通譯應改善之處。
汪英達也說,移工的翻譯需求絕不只在法院,包括警局、醫院、勞保局等第一線面對人權的行政機關都有需求,但現在幾乎是沒有通譯人員,比如移工要去國稅局申請資料,他們庇護中心的人得每一關都陪在移工身旁充當翻譯。
秦季芳:語言障礙 成為移工爭取權益變數
婦女新知基金會法律部主任秦季芳也指出,通譯能不能表達當事人狀況十分重要,在有語言障礙下會成為移工爭取權益的變數,如果當事人自己說錯就算了,往往是通譯無法表達真正需要,造成訴求結果的不利是非常嚴重,此外,不論是社工、調解委員與家事調查官等人員也都需要通譯人員,這些人才的培養跟訓練非常需要再加油。
謝世軒:哪天有孟加拉案,要再學孟加拉語嗎?
南洋台灣姐妹會執行秘書謝世軒指出,司法通譯相對成熟也有法源依據,但其他行政部門如移民署、警政署沒有相對應的資源與法源,基層公務員做起來是有心無力;他也爆料,警政署因為相關預算不足,竟然要外事科人員學印尼語與其他東南亞語言,「今天如果有印尼語可以處理,哪天有孟加拉案件,要再學孟加拉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