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高雄檢方在小港及前鎮區查獲81名漁工被拘禁在二十坪不到的惡劣環境裡,最後相關涉嫌虐待漁工的船東及工作人員因涉嫌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妨害自由等罪,訊後依3萬元至10萬元不等交保,並被限制住居,事實上,這樣的罰則根本無法嚇阻人口販運及妨害他人自由事件再次發生。我們相信大部分船東或船長善良勤奮,但境外僱用漁工體制存在許多問題,導致薪資剝削、虐待漁工、人口販運與海上謀殺事件層出不窮。
更諷刺的是,農委會副主委沙志一在上週漁業三法的公聽會上曾聲明強調臺灣遠洋漁船沒有像泰國一樣的血汗漁工。實際上不是沒有,而是相關單位不願去面對真相。去年,我進行一年多的漁工調查工作,發現漁工無故被虐待,薪資被剝削,這已經是漁船上的常態。很多漁工每個月可能只領到新臺幣1500元,比餐廳一桌海鮮料理還便宜,而短少的薪資還不算是嚴重的問題。
在調查的過程中,有一位37歲印尼籍的船員告訴我,很多大型延繩釣漁船上都備有武器,他一位來自爪哇的朋友就曾遭到臺灣延繩釣漁船的船長用槍攻擊,當他們向警察舉報,警察卻說沒有證據,最後案子不了了之,而他在臺灣漁船工作的這段期間,也聽過或目睹約30位漁工死亡事件。
還有一位35歲的印尼籍漁工也跟我說到在漁船上工作真的很可怕,只要犯一點小錯或稍微遲到,就會被毆打,他曾看過有一位漁工在吃飯時犯了錯,船長一直打到他的手腳斷了、頭破了才停下來。後來,這位35歲的印尼籍漁工換跟另一位船長工作,結果工作更加辛苦,完全沒有假日休息,即使他的態度順從,船長還是會莫名地毆打他,他大多保持沉默,希望澆熄船長的怒氣,因為他得要留著命工作來換取遠方家人的生活溫飽,而忍氣吞聲和逆來順受就是他和其他同船船員在海上工作五個月的寫照。
不論什麼地方,都不應再有血汗漁工。每一位勞動者都應擁有基本的工作保障和權益,漁業三法正在修法之際,改善遠洋非法漁業問題的同時,重新審視境外僱用漁工的問題,建議政院級成立跨部會工作小組,包含漁業署、外交部、海巡署、勞動部及移民署等,才能真正有效管理遠洋漁業,以及維謢外籍漁工基本權益。
*綠色和平是一全球性環保組織,致力於以實際行動推動積極的改變,保護地球環境與世界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