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三種情況都屬「反臺獨╱終極統一」範疇,前兩種是外在客觀的,在可見的將來不可能發生﹕第一種情況的「分裂」,就是臺灣宣佈獨立,不可能;第二種情況的「重大事變」,由於臺灣自身不可能「分裂」出去,所以必定是外力干預的「事變」。環顧全球,這世界上唯一有能力可干預臺灣事務到使其「分裂」地步的「外力」,就是美國,但美國兩岸政策向來是「一個中國、不支持臺獨、兩岸和平解決」的「三段論」,因此,這個「重大事變」也不可能出現。
剩下的第三種情況呢?說實話,這「第三種情況」最令人擔憂,兩岸之間如有戰爭,一定是這「第三種情況」引爆。
首先,所謂的「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既可能是客觀事實,也可能是主觀臆斷,可由中共單方面認定、定義,即,只要兩岸局勢不符中共期待,他就可以下「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之結論,「依法」對臺用兵;
其次,不幸的是,兩岸的客觀局勢現在就很糟,不用等到中共的「主觀認定」,眼下的現在,就已經是一個「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之現實,證據很多﹕臺獨政黨上臺執政,拒不承認「九二共識」;「主流民意」倒向臺獨政黨,拒絕統一;統派勢力極度衰萎,連「不統不獨」的國民黨都在敗選後遲遲不及回神,無法制約臺獨執政黨,無力扭轉「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局面;展望未來,國民黨似乎呈現出兩個「看不到」﹕看不到東山再起的積極跡象、看不到拋棄「不統不獨」,再次致力兩岸統一的明顯企圖;按目前勢頭,臺灣的民心只會離「中國」越來越遠、越來越獨……。中共對臺用武的「天時」(「反分裂法」的法律後盾)、「地理」(臺海目前局勢)已經具備,只差一個「人和」﹕中共的決心。如果不是因為有一外一內兩大因素阻止中共的話,或許,對抗必敗的臺灣,現在已經在中共的戰爭威脅之下「被和平統一」了。
這兩個阻止中共現在動武的因素,「外」是主要的,是擔心美國會拉上日本、甚至澳大利亞及其他國家介入臺海戰爭;「內」則加重了「外」的份量﹕中共現在國內難纏事務一大堆,尤其是進行中的軍隊改革,肯定影響用兵順利,因而不敢輕易舉戰。
這是現在,未來呢?如果習近平權力日益鞏固,各項改革有所進展,經濟更趨健康,軍力和國力更增強,因而不再懼怕「美日澳聯盟」了呢?這一切都頗有可能。反諷的是,這大概也是喜歡站上「巨人肩膀」的洪秀柱所盼望的?
可以看出,就中共角度而言,兩岸「和平協議」的首要障礙就是﹕它與「反分裂法」是什麼關係?在統一沒有得到保障之前,它的位階有可能高過「反分裂法」,讓「反分裂法」事實上作廢,綁住中共手腳嗎?答案用膝蓋想都知道。如果這個「和平協議」不能凌駕和優先於「反分裂法」,到時中共仍能援用此法對臺用兵,這個「和平協議」又有什麼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