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霸王條款 藐視賦稅人權

2017-01-19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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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沉重的呼籲「高度公權力行政的事務,必須要有一定的法律背景,沒有法律觀念,我們國家談稅,像在拍賣場上討價還價!」 (資料照,圖 / Ken Teegardin@Flickr)

作者沉重的呼籲「高度公權力行政的事務,必須要有一定的法律背景,沒有法律觀念,我們國家談稅,像在拍賣場上討價還價!」 (資料照,圖 / Ken Teegardin@Flickr)

最近鬧得沸沸騰騰的,就是考選部訂了一個霸王條款,稅務人員的高考不考「民法」與「稅務法規」,不知如何用自己的專業服務百姓?那大學教育就用通識課程就好了,因為「專業」無用論,若廢除了專業科目,稅務人員如何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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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商大學蔡孟彥教授曾經在稅務法規課堂上,讓學生研究法院判決書與事實真相,兩者背後的意義,因為憂心「稅」對同學只是會計數字。「稅法後面的價值觀是甚麼?」學生不了解稅務上的標準扣除額,認為僅僅是稅務上的優惠,不懂得為人父母養小孩的是必須要的花大筆錢的。因而沉重的呼籲「高度公權力行政的事務,必須要有一定的法律背景,沒有法律觀念,我們國家談稅,像在拍賣場上討價還價!」國家不就淪為黑道,無時無刻都在威脅小老百姓的財產,不依法憑什麼跟人民拿錢?國家不依法,憑什麼處罰人民?

更妙的是,在學校的養成教育中,老師們都毫無保留傾囊而出,但是學生畢業後一旦成為稅務人員,卻變了一個樣;明明學校授課法律條文都是依「憲法」為母法,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條文,為何掉入國稅局的大醬缸中,就被汙染了!就依循自訂的八千多條「解釋函令」來釋法,「橘逾淮而枳」在兩極化的環境裡被嚴重汙染了,這是件多可怕之事!國稅局為了課稅用盡了手段,事實上是藐視「稅務人權」。

其實「人權就在法條之中」有人權觀的執法者,很容易從法條中看到可以尊重人權的法條並賣力去執法;反之,沒有人權觀的執法者,只會看到嚴厲的法條就是冷血的酷吏,當然戕害人權的事實就出現了,「苛稅猛於虎」大家剉著等!

*作者為退休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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