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國對外國投資的開放,幾乎每筆交易都經歷政府最高層的辯論;決定的過程是複雜的,也是分散的,需要許多官員同意,而且對我們這樣的局外人不透明。許多簽署的理解備忘錄毫無成效;參加非正式談判的官員缺乏相應的權力,或者無法把項目「推銷」給上級。還有,中國缺乏對法治的信守。而人治是常態,意味著建立牢固的個人關係對於做生意至關重要。為此,我頻繁去中國,尤其是最初幾年。我們逐漸學會了辨認出最可行的交易:既要有恰當的客戶,也要有最合適的中國支持者。
但是,早期我們學習如何在中國做生意時,無數次突然面對難解的變化,本來已經獲得的支持會突然發生變故,讓你措手不及。
參與重組中國電力行業時,我們親身學到了這個教訓。一開始,這個機會看上去無需多想。快速增長的經濟產生了越來越大的電力需求,中國正花大力氣滿足這個需求,特別是在山東和廣東這樣的地方。這是兩個人口稠密的沿海省份,正快速工業化,對外國投資相對開放。廣東跟香港毗鄰,困擾於頻繁的用電管制──連班開工製造銷往全世界的商品的工廠,無法承受這種狀況。我們設計了一個方案,是從美國借鑒來的。簡單說,是把一家發電廠的部份股權賣給一組外國投資者,外國投資者與地方政府一起擁有這家電廠。新的股東組合將用這些錢投資建造更多電廠。這種融資是直接了當的,但我們知道,這筆交易的商定將很費周折。省政府通常比中央政府更願意實驗,但這個國家從未將國有電廠股權出售給過外國人,這種事需要政治勇氣和精明的手法來推進。
湯.吉比安(Tom Gibian)是高盛的項目融資專家,他選定了合適的發電廠;一九九三年初,我們已經聯合了一家頗有背景的國有投資企業,即中國新技術創業投資公司(CVIC),承諾投資發電項目。
我們在山東進展迅速。十一月,在取得了中國證監會(CSRC,相當於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同意之後,我們和CVIC宣布,將和其他投資者一起花費一.八億美元購買山東最大一家一百二十萬千瓦發電廠的三○%股份。其他投資者包括李嘉誠、美國工程建設企業柏克德(Bechtel)。一家股份制的新公司將成立,股東為國外投資團、山東省電力公司和山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然後,這樁交易的綠燈滅了。在北京舉行的一次會議上,吉比安詳細說明了交易的結構,包括項目的預期回報(最初十二年裡,年均近一三% ),要完成交易這一點是必須的。
聽眾裡有一位女士叫李小琳,一位年輕的電力行業官員;剛巧她是李鵬的女兒,而李鵬是中國總理,是反對快速改革的保守派首要人物。接著我們得知,這宗交易被要求停止。我們聽說,李鵬不喜歡外國投資者拿這麼高的回報。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山東能源項目被取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