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自1948年獨立建國以來,就與巴勒斯坦人(定居巴勒斯坦地區的阿拉伯人)勢同水火,從生存空間到宗教信仰,雙方的怨仇越結越深,也讓中東地區所有國家一一捲入。
歷經多場戰爭與無數次和談,以巴至今仍然是劍拔弩張,不時擦槍走火。巴勒斯坦人渴望獨立建國,以色列一方面難以放棄長期佔據的領土,一方面擔心巴人激進組織在國家的羽翼之下,擴大軍事攻擊與恐怖攻擊的威脅。
以巴雙方的爭執焦點,可以分為四個層面:耶路撒冷問題、邊界劃定、猶太人屯墾區存廢、巴勒斯坦難民權益、以色列國家安全。
*耶路撒冷問題
巴人主張:對於以色列軍隊在1967年佔領的東耶路撒冷(East Jerusalem),巴人要求以方歸還主權,作為巴人獨立建國之後的首都。東耶路撒冷的遠寺(阿克沙清真寺,al-Aqsa Mosque)與圓頂清真寺(Dome of the Rock)都是伊斯蘭教的聖地。
以國立場:以國政府1980年通過《耶路撒冷法》(Jerusalem Law),開宗明義就聲明:「完整而統一的耶路撒冷,是以色列的首都。」不過在2000年與2007年的和談過程中,以國政府曾經顯現某種程度的彈性,願意考慮與巴人進行土地交換。
美國態度:美國拒絕承認以色列對東耶路撒冷的主權,駐以國大使館仍然設在特拉維夫。
*邊界劃定
巴人主張:回歸1967年六日戰爭(Six-Day War)之前的國界,未來的「巴勒斯坦國」應包括約旦河西岸(West Bank)、加薩走廊(Gaza Strip)與東耶路撒冷,任何形式的土地交換都必須對等。
以國立場:以國在2005年從加薩走廊撤出所有軍隊和屯墾區(settlement)居民,將該地區的控制權轉交給巴人自治政府。但是以國在約旦河西岸與東耶路撒冷仍然有多處屯墾區,而且以國右派堅持在巴人建國之後,繼續保有這些屯墾區。
美國態度:華府同意以1967年之前的邊界為談判基礎,但並非談判預設的結論;華府也鼓勵以巴雙方進行土地交換。
*猶太人屯墾區存廢
巴人主張:最理想的狀況就是比照加薩走廊的先例,以國放棄所有的屯墾區。不過巴人自治政府也體認到,以國最終會保留一部分屯墾區,巴人必須接受,但期望以土地交換來確保權益。
以國立場:堅持保留東耶路撒冷與約旦河西岸的屯墾區,甚至拒絕暫時停止擴建現有的屯墾區,但是可以考慮讓屯墾區居民歸化為巴勒斯坦籍。目前以國在約旦河西岸設有121個屯墾區,居民約35萬人;東耶路撒冷與戈蘭高地各有約30萬與2萬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