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個標題你一定會有疑問,消費怎麼會是投資?
一九九○年我在耶魯博士畢業之前,提前七、八個月開始尋覓大學教職工作,所以我著手準備各種面試,打算到不同大學進行學術報告,那時候,一位耶魯青年教授跟我說:「職場上找工作,不光是把你的研究講清楚,讓他們知道你的學術研究能力和發展潛力,掌握好你的形象一樣重要。要給人一個很振奮、有激情、很敏銳的印象,因為他們看重的不只是你的論文,也會評判你這個人。」
這位教授推薦一本書給我,名為《為成功而著裝》(Dress for Success)。作者指導男性該如何挑選西服、襯衫、領帶、鞋子、鋼筆等,還特別強調不要讓妻子、女朋友幫你購買職場服裝,因為妻子看重的跟適合職場的往往不同,女士喜歡的男人模樣不一定是職場看重的男性形象。但是,這本書裡推薦的西裝、領帶款式都很經典、也很貴,不是沃爾瑪能買到的便宜貨。
對於我這個一直在讀書的窮學生,哪裡有幾千美元去購置這些經典裝束?那位教授說:「不能把這筆支出看成消費,應該當成投資,是對你未來職業的投資。」我當時半信半疑,但還是去銀行借錢,給自己購置了一批昂貴的職場服飾。穿著這些,的確讓我在面試、講學的過程中感覺更有精神與自信。雖然很難確定這些服裝對我找到工作是否有決定性影響,但絕對沒有讓我失分。
借貸消費文化的形成
多個世紀以來,對借錢消費的道德指責從未停過。依照這些道德標準,我當時借錢治裝的行為也該受到譴責。
如前面所提,美國的借貸消費文化是從十九世紀中期開始,到一九二○年代進入全盛期。當時美國的報章雜誌,特別是婦女雜誌,到處是分期付款、借貸銷售的廣告。大到房子、汽車,小到糖果,任何商品都可以先享受,之後再分週或分月還款。
當時有個很有名的廣告這樣說:「吉米今年三十歲,年收入三千美元,他的身價至少有十一萬二千二百九十美元。如果他今天把身價中的一部分拿來花,那他可以買什麼呢?他可以買大房子、好車、好西裝,去好餐館……」吉米的身價值約十一萬美元,是因為他至少還要工作二十年。如果未來每年有三千美元的收入,把未來二十年的收入按一○%左右的貼現率做折算,就有約十一萬美元的總身價,這是他的人力資本價值,也是他未來的總收入。這個廣告便是告訴你:「如果你把未來的錢借來花,那你今天可以買到哪些東西呢?」這種廣告吸引了眾多老百姓,特別是中低收入族群去借貸消費。
因此帶來了什麼結果?一九一○年,全美國的分期付款信貸餘額為五億美元,到一九二九年上升到七十億美元,短短十九年裡就翻了十三倍。到一九三○年年初,約七五%的汽車、家具、洗衣機、電冰箱等大額銷售都是靠消費信貸完成的;若以一般非耐用品來看,超過四○%的銷售是透過分期付款完成。這時,美國消費文化的發展歷程算是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