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發明家班傑明.富蘭克林一七五二年發明避雷針。這個簡單的科技能夠提供全新保護,可是當時有些宗教領袖拒絕在他們的教堂尖頂安裝避雷針,他們忿忿不平地說,轉移閃電、阻撓上帝的旨意,是一種褻瀆。
史迪夫.馬許本(Steve Marshburn)和妻子喬伊絲(Joyce)共同創立雷擊與電擊生還者國際組織。
馬許本:「一九六九年,我被閃電擊中。當時,我二十五歲,在銀行工作。那天天氣很晴朗。事發時我坐在出納員椅凳上。大約二十公里外的地方發生暴風雨,有一道閃電溜出來,擊中我們免下車窗口的擴音器。
「那個年代還沒有直接存款服務,人們得拿支票來銀行兌換現金,所以銀行外排了兩、三條長長的人龍。當時在銀行裡的所有人都目睹了事件經過。「閃電從我的後背鑽進來。我雙腳擱在椅凳的金屬橫檔,閃電從一隻腳出去。當時我正在蓋存款章,手上拿著金屬出納章,閃電也從那隻手出去。
「我以為自己再也沒辦法回家,再也看不到我太太,也無緣見到我再過一個月就要出生的孩子。我聽得見聲音,卻沒辦法說話。我覺得我左側大腦被炸掉了。現在,我知道當時自己左邊的腦袋燒焦了。我頭痛欲裂,後背好像被開山刀劈成兩半。」
被閃電擊中的人可能外表沒有絲毫異狀。某些情況下,受害者的皮膚會布滿紋身似的蛛網枝狀圖案,那叫「利希騰貝格圖」(Lichtenberg figures),又名「閃電刺青」,是一種金銀絲細工似的傷痕,標示出電流通過的路徑。在已開發國家,百分之九十遭雷擊者都能生還。另外那百分之十的死亡原因比較可能是心臟病發,而非一般認為的燒傷。
庫柏:「人的皮膚上可能會有雨水或汗水。雷擊時,那些水分會發生什麼事?答案是會變成蒸氣。如果你穿著包覆雙腳的鞋子,比如耐吉球鞋和運動襪,你人在雨中,襪子溼透了,或者你在跑步,流了很多汗,那麼你就會產生很多蒸氣,就會發生所謂的蒸氣爆炸。水變成蒸氣的時候,體積會膨脹五百倍,它會將鞋子由裡向外爆破,你還能看見融化的襪子黏在鞋子內側。
「如果你拿一件衣服,比如內衣,對著光線照,你稍微用力一拉,就能看見光線透過來,還會看見許多絨毛。當閃電擊中它,那些絨毛就會燒光,幾乎只剩布料的骨幹。有時甚至還看得到炭渣,很像你把國慶日仙女棒拿得太靠近衣服的後果。」
*本文選自《電與雷》天氣的現在、過去與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