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近年針對穆斯林少數族群「羅興亞人」,推動當代亞洲規模最大的種族迫害行動,緬甸實質領導人、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翁山蘇姬卻一反捍衛人權形象,漠視羅興亞人的苦難。23日,聯合國國際法院就此案作出宣判,命令緬甸盡一切所能採取一切措施,防止羅興亞穆斯林在緬甸遭「種族滅絕」。
國際法院宣判:種族滅絕行為可能再現,須立即阻止
2019年11月,西非甘比亞代表57個穆斯林國家,向聯合國國際法院(ICJ)提交46頁訴狀,控訴緬甸軍政府在若開邦(Rakhine)展開大規模殺戮、性侵婦女,違反了1948年聯合國的《防止及懲治危害種族罪公約》,犯下種族滅絕等罪名。甘比亞還要求法院立即採取進一步行動,命令緬甸停止一切可能使羅興亞人處境惡化的做法。
國際法院由17名法官組成的小組22日一致投票通過,首度就緬甸迫害羅興亞人做出裁決,命令緬甸採取「力所能及的一切措施」,防止羅興亞人種族滅絕。聯合國調查人員警告說,種族滅絕行為可能會再次發生。
國際法院的判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院沒有辦法強迫任何一方執行判決,只有聯合國會員國都可以根據裁決,要求安全理事會做成決議,命令有關各方遵守、執行判決。關於緬甸軍方犯下種族滅絕罪的進一步判決,可能需要數年時間才會宣布。
翁山蘇姬罕見坦承「戰爭罪」 但堅決否認種族滅絕
翁山蘇姬(Aung San Suu Kyi)去年12月初親自率團前往荷蘭海牙(The Hague)的國際法院,為緬甸政府與軍方燒殺虜掠的罪行辯護洗白。30分鐘演說期間,她只有在提及武裝組織「若開羅興亞救世軍」(Arakan Rohingya Salvation Army,ARSA)時用了「羅興亞人」這個字眼,其他地方絕口不提。
本週,緬甸政府任命的獨立調查委員會發現,2017年鎮壓若開邦期間,確實犯下戰爭罪。但委員會說,沒有發現軍隊行動中有「種族滅絕意圖」的證據,軍方只是回應叛軍「羅興亞救世軍」的攻擊。
22日在國際法院宣布審判結果之前,翁山蘇姬透過英國《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刊出文章,也坦承緬甸軍方2017年期間可能犯下「戰爭罪」,但她堅決否認有種族滅絕意圖,聲稱難民「誇大」遭受的虐待,緬甸是人權組織和聯合國調查人員「未經證實敘述」下的受害者。
翁山蘇姬寫道:「在整個國家和政府蒙上犯罪陰影之前,國際司法系統可能尚未具備過濾誤導性信息的能力。」她還說,緬甸可以通過國內機制懲罰肇事的官兵,「國防人員可能犯下的戰爭罪行,將通過我們的軍事司法系統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