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今年初遭教育部體育署查獲,102年度以不實單據申領1年270萬元住宿費,實際上彰化縣政府向該協會僅收取2萬3千元費用,該協會涉浮報住宿款項高達100倍,有詐取補助款之嫌。
體育署拒核銷 協會竟一併歸還已決算費用
廉政署在事後介入調查,曲棍球協會隨即在今年4月1日,一口氣繳回101和102年度「男女培育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計畫」的2年共540萬元住宿費,歸入體育署管理的「運動發展基金」,但令教育部體育署官員頭痛的是,體育署僅拒絕核銷曲棍球協會去年度請領的270萬元住宿費,但該協會卻怪異地連同前年度體委會已經完成決算的270萬元住宿費用也歸還教育部,立委段宜康質疑,曲棍球協會此一「要5毛,給1塊」的作法,無疑更啟人疑竇,廉政署有必要徹底清查曲棍球協會連續3年申請「培育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計畫」補助款的實際執行情況。
申請款項單據 出現早已廢棄「幽靈戳章」
立委段宜康指出,就他所掌握資料顯示,教育部體育署拒絕曲棍球協會核銷去年度270萬元住宿費,是因為體育署承辦人員發現曲棍球協會繳回的申請補助款單據,上面蓋有「彰化縣立體育場活動組」圓戳章,彰化縣政府早已在2003年廢棄不用,之後彰化縣立體育場租借場地,繳交規費開立單據時,早已改用方型戳章,為何在曲棍球協會繳交體育署的單據上會出現這「幽靈戳章」?教育部不能因曲棍球協會繳回540萬元款項,就不了了之,該協會恐涉有偽造文書、詐取公部門補助款之嫌。
知情人士檢舉指出,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於2011年起由國民黨立委林滄敏擔任理事長,秘書長為李淑惠,該協會自2012年起,連續3年向體委會及之後改組的教育部體育署以「培育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計畫」名義申請經費補助,2012年體委會時代,曲棍球協會向體委會「運動發展基金」申請270萬元住宿費,當時體委會僅以造冊查核方式輕騎過關;去年政府組織改造,由教育部體育署接手,教育部要求相關團體申請補助款需檢附單據查核。
知情人士進一步表示,去年曲棍球協會於5月1日至6月2日間向彰化縣政府借用縣立體育場,彰化縣政府依據相關規定,以團體價向該協會收取2萬3千元住宿費,但去年底教育部會計單位查核時卻發現,該會竟向教育部體育署申請核銷270萬元住宿費,明顯和該協會實際花費金額有高達100倍出入,體育署承辦人員進一步清查發現,該協會向體育署申請補助款,提出彰化縣體育場開立金額26萬2千500元不等單據共8張,核銷單據上的具領單位有「彰化縣立體育場活動組」字樣圓戳章,體育署相關人員因發現該彰化縣立體育場戳章異常,遲遲未同意曲棍球協會查核去年度270萬元住宿費補助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