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天(8日)開始審查老農津貼修訂法案,這是一個每年吃掉納稅人近600億,19年來花超過6千億─幾乎可以再蓋一條高速公路或高鐵了─的「德政」,但這個不公不義的「德政」,已到非改不可的地步了。
老農津貼從1995年開始發放,起因當然是朝野政黨爭逐選票,發放對象是年滿65歲的農民。理由是老農多為低收入,為感念其為台灣經濟發展的付出(經濟上看,早年台灣的確是以各種政策,從農業掠奪生產剩餘移轉到工業部門),政府要讓其「老有所養」,每個月發給老農3000元。
接著發生的事,就是台灣政壇周而復始出現的事─政客慷納稅人之慨,金額不斷加碼、資格一直放寬;老農津貼從3000、4000、5000…,每逢選舉就以每次1000元的速度加碼到7000元,支出從84年的56億增到現在的近600億;縱然台灣農業己萎縮近30年,但請領人數則是倍增─那裡跑出這麼多老農?
配合整體農地政策的改變放寬,越來越多人可以購買農地、申請農民身份。退休公務員、中小企業主、一般上班族,退休就搞塊地變農民、蓋豪華農舍,既領津貼又拿休耕補助,涼涼的每年就從政府手上A到20萬。這從9年來,農戶數小增1%,但不從事農業的農戶數增加到40%即可看到這畸形現象─到鄉間看看越來越多的豪華農舍,既可理解。
有這種現象,最該責怪的是那些政客,因為他們訂出簡直是要「引人犯罪」的法令;任何人在64歲後,買一塊農地,加入農保滿半年,到65歲後就每個月可領7000元,領到死為止;即使這些「農民」長居國外,津貼照領─可以移民國外的「農民」當不屬經濟弱勢者,要政府每月發7000元嗎?
現在的老農津貼制的真實情況就是:每年花5、6百億,大概有一半是被那些絕非經濟弱勢者拿走;經濟弱勢者豈有能力及閒錢買農地?他們搶走了真正該被照顧的弱勢農民的資源,這種制度,公義何在?當政府的農業部門有一半以上的預算都拿來作補貼、福利支出、且近半可能被「假農民」A走時,農委會又剩下多少資源扶植、協助真正的農民?
在推動國民年金時,原本有機會把老農津貼的大漏洞補上,原始規劃是要把其納入國民年金中,但審查法案時又難逃政客毒手,兩個制度最後還是脫鉤。國民年金在規劃上較屬正統的保險制度,納保者繳交數十年保費,符合請領資格後每個月可領3500元(根據繳費年資長短而不同);但老農津貼則是參加農保半年,每個月就領7000元,這種制度,豈能不改?
短期而言,當修法堵住老農津貼的漏洞,但治本之道,則該廢除津貼,保險部份回歸國民年金制,對弱勢者的補助,則回歸社會福利制。台灣早已沒有太多閒錢給政客揮霍浪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