謀殺孩子是一個很重要的公衛問題,尤其是美國,就像校園槍擊事件一樣,而且是幼兒、兒童和青少年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大部分都是被父母殺死。如果是大於五歲的孩子被殺死,大部分是被父親,但是如果小於五歲,大部分是被母親。實際上在嬰幼兒被父母殺死是低於統計的,因為他們會掩蓋很多事實或把屍體埋掉或當成嬰兒猝死症來處理。大部分引起的原因包括虐待致死、不想要的孩子出生、利他性動機、有急性精神病的父母或者配偶的報復。
其中利他性的殺子女或是出自愛的謀殺,大部分是相信這樣做對孩子是好的。這個從嚴重的慢性病孩子的安樂死到非常沮喪想自殺的父母,他們因為不想讓孩子單獨在可怕的世界,怕這些小孩會降臨傷害,因此就會先殺死孩子再自己自殺。一個例子就是,自殺的家長因為失業、經濟陷入困境沒有親友的支持而且不想小孩子被收養。
另外一類配偶報復型的殺子女,這是最不常見的,往往是發生在父母的關係不好的時候,家長會殺死另一位家長最喜歡的孩子或全部來懲罰另一位家長。
孩子被父母殺害的危險在小於五歲是最大的,一旦上學和青少年,實際上被父母殺害的危險是遠低於他在幫派和其他形式的暴力之下。
一般殺死子女的父親們,很常有曾經被肢體虐待,有些人有精神問題,一般來說,他們的年紀是三十幾歲,子女死亡的年齡中位數是五歲,尤其是繼父更是有危險性,這些人的精神疾病大部分是沮喪、想自殺或精神病。在殺子女有三分之一的媽媽和百分之六十的父親也都同時會自殺,因此在小孩子長大的時候,如果醫生在門診裡面碰到有失業、經濟壓力和急性精神病的時候,都必須要注意他們的親子關係,並且篩檢大人和小孩子的安全。
有效的兒科實務需要特別考慮孩子生活在特別的家庭裡面,尤其是失業、經濟困難、離婚、精神疾病如憂鬱症和有自殺的想法,因為父母殺死學齡孩子和青少年案例也越來越多,而且常發現這些父母平常很少傷害他們的孩子,因此這方面的預防的確是有些困難。但另外一個在嬰兒時期,嬰兒被謀殺卻是另外一個同類的問題,這個狀況常常發生在嬰兒有腸絞痛和父母有壓力的時候或者青少年懷孕還沒準備好當父母,都必須要兒科醫師特別注意給予病人前瞻性的指導。在對有學齡兒童和青少年的家庭,兒科醫師應該提供如何管教和教養的指導,並且也要對父母的精神疾病、毒品使用和壓力的警覺。
實際上這件社會悲劇是一種兒童虐待的極端表現,也不是常見是五歲以下被殺死,衛福部和兒科醫學會目前對兒童虐待一直在宣導醫師要注意這些事情,希望這個震驚社會的案件主管單位應該充分調查和協助家屬渡過難關,不是提供一些統計數字就了事。
*作者為兒科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