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這樣的標準來區分,台灣仍然是個保守主義的社會,應無大的爭論。這也正是為何在特偵組揭露立委司法關說的案件之中,同時非難濫行監聽與關說司法的聲音極其微弱。杜絕濫行監聽原本是法治( rule of law) 原則的必然要求,而司法獨立更是法治原則的核心環節。既不贊成政府濫用監聽的手段偵查犯罪,也深知關說司法乃是司法獨立不可承受之重,原是支持法治原則的自由主義者會有的立場。
最近立法院高舉法治原則,迅速通過修改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遏制檢調機關濫用監聽工具辦案,卻對關說司法的同僚曲予容忍,其實不是篤信法治的結果,而是可能另有保守主義的原因。贊同修法卻不去譴責關說,可能是與關說司法者同屬相同的政治陣營、可能是同屬一個政黨,也可能是因為同屬國會同僚,還可能是因為關說司法原也就是個人平常不能免俗的社會行為。
另一方面,監聽一旦得到法院許可,一張監聽票監聽到飽,不可能是法治原則的產物;高舉法治原則一方面指責關說司法不是,一方面卻對濫行監聽曲予容忍,必不是自由主義的真正擁躉,也就可能另有骨子裡屬於保守主義的原因存在。譴責關說司法的真正原因,可能是由於關說者的政黨屬性或是黨派立場,也可能是由於痛惡關說者其他的行事作風或是公共形象,但顯然不只是因為法治原則受到破壞的緣故。
這樣看來,台灣雖是藍綠陣營壁壘分明,但是,循著人際關係決定是非的保守主義,卻同是各自陣營中的多數。今年的七合一選舉,會不會又是只問藍綠不問黑白的局面,眼睛雪亮的選民們自是恐已心中有數。
*本文作者為東吳大學法研所、台灣大學政研所兼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