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山美軍宿舍經北市府文化局文資委員會登錄全區為「文化景觀」,13日晚間8點多起火,延燒20分鐘,位在F區的愛富二街後生巷3號棟建物,其新翻修的木製屋頂遭焚毀,磚牆焦黑,延燒面積約100坪,文化局副局長田瑋14日中午表示,火苗是從建物左後方一堆剛拆卸下來的屋頂廢材堆中竄出,目前消防局仍在鑑定確切的起火原因。
北市文化局於2005年進行第一次的文資會勘後,2007年後陸續公告22棟歷史建築,到了2008年,陽明山美軍宿舍全區被登錄為文化景觀。
田瑋表示,13晚起火的區域,是位在F區的愛富二街後生巷3號棟建物,該棟建物屋頂剛修繕完畢,舊的木製屋頂廢材已經取下堆放在一旁,新的木製屋頂也已裝上,他表示,工人於13日白天仍在裝修屋頂,但下午4點前就已離開現場,因此,13晚起火的8點多,沒有工人在場施工。
田瑋說,該片區域的產權在台銀,台銀再承租給中環育樂公司,在裝修屋頂的時候,將已拆卸的廢材堆疊在建物一旁,沒有清理完畢,恐是引發火源的原因,新屋頂已在這次火災中焚毀,磚牆呈現焦黑,沒有擴及其他棟,延燒面積約為100坪。
「文化景觀」遭火蝕 依《文資法》無罰則
田瑋表示,遭燒毀的建物屬於「文化景觀」,而非歷史建物或古蹟,因此,文化景觀內的建物若遭火蝕依《文資法》並無罰則,僅能依照民法與刑法開罰,田瑋說,將請文化部函釋,設法以《文資法》開罰相關責任人。
後續處理部分,田瑋說,文化局會要求台銀與中環公司恢復遭火蝕的建物,工程管理部分,要求1個月內必須提出拆卸的廢材為何會堆積,而沒有清運的檢討報告,此外,針對建物的使用用途檢討,看是否擅自變更裝潢的情事。田說,文化局將以主管機關的角色,要求台銀依照新修訂的《文資法》64條,施工前需報「因應計畫」,作為取得使用執照前的關卡,以此加強土地使用與消防安全等查驗。
至於起火原因,現場目視周邊有些違停車輛,宿舍前方也有餐廳火源,目前消防局仍在鑑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