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這個城市豈止是焦慮、狂躁,似乎正走向粗魯、暴烈。新年首月,有兩樁新聞令人關注。一樁是正面信息:元旦才過,香港的地方法院先後就兩宗涉嫌虐殺流浪貓狗案的當事人作出了兼具法理和人道的判刑,其中兩名男子因將花貓視若足球互踢致重殘並最後死亡被重判入獄16個月,成為歷來最重刑罰的同類個案。
裁判官在判詞中強調:動物也有生存權利,生命應受尊重和保護,指兇徒「殘酷、沒惻隱之心」,必須為所做的行為負責。雖有愛護動物團體對重判感意外,但樂見結果有助提升公民尊重動物意識。因為根據香港《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涉嫌「殘酷地打、踢、惡待、過度策騎、過度驅趕任何動物或殘酷地使任何動物負荷過重或殘酷地將其折磨、激怒或驚嚇……」,最高罰款是20萬港元和監禁三年。
事緣在前年11月中,九龍傳統公屋區秀茂坪順天邨附近,有三男一女青年把一隻名為Miu Miu的花貓當足球般踢來踢去耍樂,導致花貓嘔血和心臟移位,終被人道毁滅。事後有目擊者把當時拍下的照片上網,相中的貓兒口角流血,神態瑟縮和無助,輿論嘩然。事件更引起了包括內地中央電視台國際網和《人民日報》海外版等「央級媒體」關注。
就在人們以為「虐待風氣」會因此受抑之際,另一樁更令人髮指的「虐人事件」已在國際媒體發酵。在香港特首梁振英宣讀他上任第二份《施政報告》翌日,《蘋果日報》以《香港蒙羞》為題報道了「印傭被虐國際關注」的頭條新聞,給因為政府大灑金錢而興奮的香港基層市民澆了一盆大冷水。
該報引述了包括《時代周刊》、《華爾街日報》及《紐約時報》等在內的美國媒體內容,指一位名為Erwiana的23歲印尼女傭工在香港工作8個月,不但沒享受一天假期,更遭僱主用衣架、木棍狠打,用熱開水燙傷,手腳和臉部都見傷痕累累,其中腳踝傷口更出現腐爛。受害印傭去年5月來港,受僱於將軍澳富康花園一個四人家庭,被僱主逼離香港時,來時充滿陽光般的笑臉化為淚痕和傷痕,身上只有一百港元。
該報兩天後再以頭條新聞報道另一宗涉嫌虐傭案,這次捲入的主角是為人師表的香港中文大學聯合書院副院長麥陳淑賢。因為有印傭聲稱遭女主人踢落樓梯,掐脖子、打面、拉耳朵等……
其實,香港「僱主/傭工糾紛個案」時有發生,也不時聽聞傭工趁主人不在家虐待幼童和欺負老人以報復,而家傭盜竊或串謀外人打劫主人家的事也不少,但那畢竟是一時的情緒失控和錯念。而近期揭發出來的例子卻有「升級」之勢,手法之殘忍,聽者難容。施虐者彷彿有種虐人為狂為樂的變態心理──有傭主逼人喝廁所水、穿紙尿片,更有主人故意放狗咬家傭,再拿著錄影機拍攝血淋淋傷口,播放自娛取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