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覽車司機工時過長?賀陳旦:交通部和勞動部有「雙重保障」

2017-02-16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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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長賀陳旦16日回應國道車禍問題。(資料照片,顏麟宇攝)

交通部長賀陳旦16日回應國道車禍問題。(資料照片,顏麟宇攝)

蝶戀花遊覽車國道事故,外界將矛頭指向駕駛超時工作,交通部下午與勞動部正式對遊覽車業聯合稽查,交通部長賀陳旦今天再度重申,大客車駕駛工時交通部與勞動部立場並無不同,勞動部規範的是一般勞工,所有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交通部規範的是安全駕駛部分,除了要求一天駕駛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外,也規定駕駛連續開車4小時,一定要休息,相關規定是「雙重保障」,保障司機勞動權與乘客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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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媒體報導,賀陳旦在事故後第一時間,將肇事責任歸咎於駕駛,賀陳旦今天澄清當天談話,強調根據國道現場了解,「路」方面的可能性比較低,所以「有可能是車與駕駛關係」,但真正原因必須經檢察官判斷。

另外,針對大客車駕駛工時,交通部相關規定認定駕駛在抵達目的地後的休息時間不算工時,賀陳旦表示,交通部相關規定,是假設工作服務空擋,駕駛完全操之在自己,不會受到業主、領隊、調度站人員指揮狀態,就不視為工時,「但坦白說,駕駛工時沒有辦法以標準法令訂定,所以必須要用整體遊程做判斷。」

在2006年嘉義梅嶺遊覽車事故後,國內目前仍有超過二百輛老舊遊覽車,未達事故後頒佈「大客車安全標準」,外界甚至以拼裝車,形容國內遊覽車。

賀陳旦強調,「拼裝車這個字眼被污名化,台灣有大客車車體打造行業,這對台灣是個不大、不小產業,台灣大客車車體打造產業,目前在製造、檢驗到成本,已獲得日本等先進國家肯定,包括經濟部車測中心與交通部車安中心,都有相關資料佐證,目前日本業者就與台灣業者共同開發海外產品,委託台灣打造大客車,提供開發中國家或中價位產品。

不過,目前國內仍有214輛老舊遊覽車,係嘉義梅嶺事故後頒佈「大客車安全標準」以前出廠,賀陳旦表示,由於上述遊覽車出廠前並無相關規範,交通部針對上述老舊遊覽車,將透過分批盤查,或是採取召回或重點性抽查方式,讓安全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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