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第一批滯留武漢台灣民眾,順利包機撤回,遺憾是,第二架包機却臨時叫停,在各國開始啓動第二批撤僑之際,台灣苦等第二架包機,却看不出具體時程。
根據陸委會的說法,第一,有第二架包機屬「單向資訊」,換言之,是對岸或台商的說法;第二,協調包機返台的台商徐正文不斷聲稱有第二架包機,是否違反防疫相關規定(傳染病防治法,傳播錯誤不實防疫訊息),由中央防疫指揮中心認定,簡單講,有沒有包機不是台商可以「放話」,只能政府說了算,奔走運回台灣人的台商,沒功還可能「違法」受罰;第三,第一批回來的名單「不實」,也不符我們提出「短暫出差者、有慢性病患者、有長期特殊用藥與密切醫療照顧需要者優先」 的要求,意思有不該上飛機的人上了飛機;第四,接回來的二百多人中還是出現一位確診案例,因此要有更嚴謹的檢疫流程。
台商的私心不該成為阻絕第二架撤離包機的理由
陸委會的說法,徐正文也「證實」,但上機名單與提交名單不等的情節到底多嚴重?則頗有出入。照徐正文的說法,第一,確診個案的確不在原始救援會的名單中;第二,首批提交名單二四八位,實際回來的有二四七人,但救援會第一批名單只有二四四人,中間多出三人,也不在原始名單中;第三,第一批回來的人老弱確實並非佔最多數,但第二批有共識「以老弱婦孺和學生為主」;第四,陸方上機前的確也做了必要的檢核,包括拉下兩位不等登機資格者,與一位發燒的人。
兩相比對,可以確知上機名單落差三人,陸委會要追究的是,這三位不在原始名單的人是誰放進來的?是否符合入境台灣的資格?如果不符,第一時間有沒有拒絕入境和「遣返」的可能,從這個角度看,對岸不讓飛我方的華航或長榮,反而是好事,碰到資格不符者,直接留在東航原機遣返即可,但台灣沒有這麼做,陸委會也說明不在名單中的「陸配」有台灣居留證,換言之,她是可以進入台灣的,只是不在原始名單中。
讓人費解也難以接受的是,為什麼「第二批有共識以老弱婦孺和學生為主」,照人道也照正常,這個共識不該在第一批嗎?這個「反常」的結果,是台商的私心?還是台辦的特權?後者沒什麼邏輯,但若前者,這位吃力不討好還挨駡的台商,就只能吞下所有的駡聲,服務的前提當然是犧牲自己,不論把私心或關係擺在前位,都不可能做好協調工作。但他的私心,也不該成為阻絕第二批台人回家的理由。
此外,從陸委會和徐正文的說法可知,陸方拉下了三個人,趕緊補上三個人,這在人人搶登機,不要浪費機位的角度,可以理解,拉下來屬正常檢疫流程,合理推論,陸方不必硬塞一個確診病例上機,否則何必拉下發燒的乘客?而從各國撤僑專機返抵各國後,也不乏確診患者,印證武漢肺炎無症狀傳染或潛伏期更長,從這個角度看,連「故意」都談不上,遑論惡意。中央防疫指揮官陳時中面對確診案例的反應是哽咽落淚:「這可能救他一命,就讓醫療界為他做最大的努力。這正是帶他們回來的原因。」這就是醫者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