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張常美在軍法處等判決,最大的壓力還是:「每天早上都有人被叫去槍斃,最可怕是在我旁邊睡覺的被叫去,真的很可怕。」後來張常美被判刑送到綠島,看似逃過死劫,接下來卻又要面臨新的一關:綠島「再叛亂案」。
綠島案:不願配合「刺青運動」遭大舉「抄房」、外省海軍多次喊冤未果悲憤寫下「共產黨萬歲」成「組織叛亂罪證」 13名青年遭槍決
就綠島從1953年延燒到1956年的官方所謂「再叛亂案」,中研院博士後研究人員林傳凱於研究論文指出,一開始被帶去綠島的所謂「政治犯」其實是很困惑的,例如彭金木(花蓮鳳林人,獲刑時24歲,判刑13年,原台中樟腦局辦事員),雖然在二二八時期目睹與聽聞大量屠殺、參與台中武裝反抗,接受判決時他很徬徨:「我變成了『政治犯』,那究竟什麼是『政治』呢?」
於是在獄友吳聲達(湖南人,獲刑時25歲,判刑15年,原台南工學院助教,後於「再叛亂案」遭槍決)號召下,部份政治犯就開始在獄中學習、討論政治理論──這雖不能代表所有政治犯的生活經驗,但確實有部份政治犯基於不滿國府而對「禁制」的社會主義、共產主義感到好奇,或只是基於自我鍛鍊的期許而去進行政治學習。
林傳凱說,政治犯會把相關書籍理論抄在小小的紙張上學習,彭金木、張皆得有警覺到這樣危險,還會特別以不同筆跡抄寫所謂左翼的理論資料。此外,由於獄中能取得的《中央日報》是經過獄方挖洞篩選編輯過,渴望得知外界訊息的政治犯們便透過「伙食委員」,把包裝農產、漁產作為「包裝紙」的廢棄報紙夾帶進入。畢竟當時獄中也流傳國府會在敗戰時先行屠殺獄中政治犯,陳英泰便說:「我們應處處提防這種事情的發生,而要隨機應變……我們應時時把握正確的資訊,其重要來源是外面的報紙……」
對於是否配合獄方,獄中也有所謂「積極派」與「消極派」之分,所謂積極派可能拒演反共劇、「他要我砍茅草我就少砍一點」,配合獄方的政治犯如黃祖權也曾受獄友批評,說再演就要絕交;而當美國來視察,獄方也會營造所謂「模範監獄」假象,將所有不願配合的政治犯趕去綠島上的燕子洞、洞口架機關槍,美軍能看到的只有政治犯忙著生產、「向心反共」的情況。
這些研讀政治思想、不願配合獄方的政治犯可能會被其他政治犯打「小報告」上呈,因此也出現如「南寮罷工事件」這樣的烏龍,政治犯張皆得為了一名健康狀況不良無力挑煤的獄友抱不平被記上去,隨後不服氣一丟說「我不幹了」又被記上去,雖然經獄方協調以後說「還是給總幹事一點面子」意思意思挑點煤,仍被獄方羅織為「南寮罷工事件」,成為事後追究政治犯、以「再叛亂」之名移送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