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政策白皮書拍板!NCC擬鬆綁黨政軍條款,將納管境外OTT平台

2020-02-12 17:59

? 人氣

洪貞玲表示,有線電視與MOD這2個平台,內容是否可以自由流通,「現階段這個時點上,它還不構成是單一市場,但上述條件會隨市場發展改變。」

透過<Google新聞> 追蹤風傳媒

NCC已著手研議「OTT專法」

洪貞玲表示,NCC之所以研議「傳播政策白皮書」,主要是基於數位匯流環境下,原來各自獨立的傳播平台通路,已有擴張互通的情形,NCC應該思考廣電媒體平台之間的規管與調和,其中,針對OTT影視服務部分,NCC方面已經著手研議《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即「OTT專法」)。

洪貞玲指出,《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針對網路影音服務平台,將採取「登記制」的輕度監理模式,透過境外平台的登記納管,鼓勵OTT影音平台扶植本國內容,登記納管後,也可以鼓勵業者把營運資訊適度透明化。

不過,針對「愛奇藝」等較為敏感的中國OTT影音平台議題,洪貞玲表示,「中國OTT平台要不要納管,這涉及到兩岸事務與文化事務主管機關,我們已在進行跨部會溝通」,《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草案,並沒有特別去分類資本結構與資金來源,規管原則係以「輕度管理、抓大放小」為原則,影音平台納管後,針對平台影音內容,有危害兒少身心健康部份,一定會優先規管。

《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本國內容保障比率「不會悖離市場」

洪貞玲提到,《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草案針對本國製內容的保障比率部分,目前境外業者都非常關切,歐盟方面目前針對歐盟地區以外的影音平台,係規定歐盟地區影音內容比率,不得低於30%;不過,歐盟成員當中的英國,本來就是影音製作大國,NCC在訂定本國製比率時,雖然會參採歐盟指令,但比率的制定不會悖離市場現實。

洪貞玲表示,「傳播政策白皮書」公布後,目前最為急迫處理的議題,是有線電視頻道授權爭議的「仲裁機制」,這部分NCC已經完成《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法。至於本次白皮書所揭櫫的4大核心價值,也可能透過未來的「廣電三法」修法去落實。

不過,涉及公民知情權、健全民主生活、促進新聞品質與民眾表意自由,涉及到民眾對新聞品質期待部分,NCC這段期間已經有明確的監理作為去落實,有鑒於新聞從業人員,受限於市場或媒體要求,對網路新聞來源事實查證,在工具與能力上還有再與時俱進的空間,NCC未來將透過媒體素養與業者培訓方案,跟業者一起努力。

喜歡這篇文章嗎?

林上祚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