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規定,遊覽車司機每開車4小時,就要休息30分鐘,這對司機來說,可能是一個行程開到定點後的短暫休息時間,但卻有可能遭遊客打斷,國民黨立委李彥秀1日質詢勞動部長林美珠時問道,若休息遭打斷該如何計算?林美珠僅模糊地表示「如果沒辦法自由利用就不算休息」,這讓李彥秀十分不滿,痛批「這就是勞檢非常模糊不清的地方,未來勞檢如何做準則?」
李彥秀質詢時表示,目前不是所有景點都有司機休息室,根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司機每4小時工作就要休息30分鐘,如果旅客不舒服要上車,這30分鐘休息被打斷,這樣的狀況非常頻繁,到底該如何計算工時?
林美珠先是回應,若旅客欲上車休息,就算工作時間,司機休息時間被打斷得另外找時間補足,但李彥秀追問,若司機已經休息了5分鐘,是5分鐘扣掉,還是30分鐘都不算?一開始林美珠僅稱要依個案認定,但在李不斷追問下,林美珠還是表示,「如果沒辦法自由利用就不算休息」,答案似乎偏向「不算」。
針對國旅一日遊,李彥秀也拿出她選區的一個行程,為早上6點半集合,前往苗栗,晚上6點回到台北,中間4個景點行程,但司機可能早上5點就要備車,更別說再將車開回廠站,這樣簡單的時間表就已經超過12小時,批勞動部說要檢討一日遊,到底該如何落實,若連一日遊行程都做不好,也不要做了。
李彥秀也說,目前交通部觀光局把行程過長的行程下架不是根本方法,還是該對內容做檢討,包括司機休息地點、行程記錄GPS都是規劃上可以調整的地方,而在工時檢討,休息認定還是不夠清楚,批林美珠的解釋必須更清楚,但林美珠也強硬回應「我的解釋是勞基法以來就有的解釋」。
李彥秀再問,去年一例一休伴隨通過的輪班休11小時,何時才要落實?要林美珠給時間表,林美珠不願允諾,只表示盼跟交通部做改善措施;李再說,希望以半年為目標,盡速落實,不希望蝶戀花事件再次發生;林美珠表示,會盡力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