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7年3月3日,加拿大發明家貝爾(Alexander Graham Bell)誕生,他以「電話之父」的稱號廣為人知,為人類開啓使用音訊溝通的歷史新頁,但很少人知道的是,貝爾花費更多心力在「聽不見」的人們身上,他之於聾人(註一)的影響極為巨大,直到今日都還引發爭議。
第一個獲得專利
電話的發明過程競爭相當激烈,早在1850至1860年代,義大利發明家穆齊(Antonio Meucci)就已申請過準專利權(Patent caveat),試圖防止他人申請相同專利,但穆齊最終付不起專利申請的手續費,與歷史擦身而過,直到2002年美國國會才通過第269號決議案正式承認穆齊為電話的發明人。
在穆齊之後,許多人都曾與貝爾爭奪過電話專利,如曾與穆齊共事的萊斯(Phillip Reis)、發明家格雷(Elisha Gray)甚至另一位大發明家愛迪生(Thomas Edison),但天時地利人和之下,貝爾成功製造出能順暢通話的電話機,於1876年獲得世界上第一台可用的電話之專利權。1877年貝爾電話公司(Bell Telephone Company)創立,壟斷美國電話市場數十年,爾後並成為美國電信巨頭AT&T的前身。據統計,至1886年,擁有電話的美國人口已多達15萬。
如此巨大的成功,讓世人誤認貝爾就是電話的發明者,貝爾與他的助手華生(Thomas Watson)第一次完整撥出的通話內容:「華生,請過來這裏,我需要見你」(Mr Watson, come here. I want to see you.)也成為人類史上第一段電話內容。貝爾也曾在1885年一次實驗中,把說話的聲音錄在一張紙製音盤上,
2013年4月,科學家終於成功重現這句130年前的貝爾原音:「聽聽我的聲音。亞歷山大.格拉漢姆.貝爾」。
口語還是手語?改變聾人世界的貝爾
雖然以電話徹底改變了通訊方式,貝爾一生卻只稱自己為「聾人的老師」(teacher of the deaf)。誕生於蘇格蘭愛丁堡(後來移民加拿大)的貝爾,原本是一位聲音生理學家和聾人口語教師。貝爾的父親梅維爾(Melville Bell)創立「視覺演說法」(Visual Speech),利用圖像解說教導聽不見的人學會口語。貝爾的母親和妻子也都是聾人,對聽力、聽覺輔助設備和語言的研究,即是促成他改良電話機的基礎之一。
貝爾從20餘歲便致力於教育聾人,歐洲正式的聾人教育約始於18世紀中期,到了19世紀,巴黎、美國與英國都有教會設立的聾啞學校,教導各地的手語。但貝爾出現後,力主聾人應該學會口語才能融入主流社會,他以超乎常人的熱情和發明事業獲得的巨大財富,大力推動口語教學,讓聾人教育分裂為2大陣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