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爾認為,手語學校和手語文化讓聾人習慣與聾人結婚,繼續生下有聽力障礙的後代,擔憂未來將產生一支完全聽不見的種族(註二)。1880年,各國的聾人教育者聚集在米蘭會議(Congress of Milan),富有、影響力龐大的貝爾花了3天暢談理念,手語倡議者卻只有3個小時可以反駁,最後在大會清一色贊成之下,決議禁止學校教授手語,當時投票的委員沒有一位是聾人。
此後,貝爾繼續創立貝爾聽障口語教學協會(Alexander Graham Bell Association for the Deaf and Hard-of-Hearing),四處成立口語學校,否定手語作為一種語言的意義,並大力鼓勵聾人與「聽人」交流、通婚。知名美國社會運動家、盲聾人士海倫凱勒(Helen Keller)的口語導師莎拉富勒(Sarah Fuller)就是在貝爾機構受訓。
一直到1970年代,聽障人士(包含重聽)的教育機構都以口語教學為主,但這種將「聽不見」視為障礙與缺陷的觀點,令聽障人士始終難以融入社會,於是手語運動逐漸「復興」,進而出現把失聰視為一種不同的體驗而非殘疾的「聾人文化」(Deaf, 大寫D),這種文化主要通過手語交流,認同聾人文化的人共享藝術傳統、歷史、價值觀及社群。(註三
直到今日,究竟應該努力融入社會抑或加入「以聾為傲」的手語文化,仍然是聾人/聽障族群的一大爭議,兩派各自有擁護者,助聽器、人工耳蝸等科技越發成熟後,又加入了該不該仰賴醫學恢復聽力的爭論,持續影響著各地聾人/聽障社群的凝聚力與活躍度。
註一:聾一詞通常為完全失聰,失去部份聽力者則被稱作聽障或弱聽。在歐美等聾人文化盛行國家,認同聾人文化的人可能對「聽障」一詞反感。但華語地區「聽障」仍廣被接受。有關聾人文化發展與衝突請參閱所羅門(Andrew Solomon)《背離親緣》(Far From The Tree)第二章。(大家出版社)
註二:遺傳學家已證實,人類身上至少有10%基因可能影響聽力構造,目前已知的相關基因就有100多種。其餘請參閱註一。
註三:同註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