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長潘世偉建議公部門應帶頭全面禁用派遣勞工,呼籲以自僱代替派遣。行政院人事總處則回應強調政府員額持續精簡,已無空間將派遣勞工改以正職聘用。
再一次,我們看到政府不同主管機關間,因職責不同(或是說本位吧),而對政策持迴異的立場。但這次,大概一般民眾,也覺得這是一個難以抉擇的兩難吧。
政府部門的派遣員工,其地位當然遠遠不如「正牌」的公務員。派遣工是朝不保夕的短期工,短則數月,長則1年;即使政府單位有需求,也只是「再續約1年」,正牌公務員則是鐵飯碗,除非貪贓枉法,要被開除還挺難哩。派遣工有勞健保,但其它公務員有的沒的福利全沒;公務員有月退俸安養天年,派遣工大概不必奢望有退休金。
派遣員工被認為相對的在薪資、福利、保障上都較差的一群員工,政府部門帶頭大量雇用派遣工,似乎缺乏正當性。如果政府真有人力需求,改為自雇,似乎才更合勞工人權。
但回頭看看政府吧,十多年來,台灣的官僚體系只有在公營事業民營化時,公務員人數才減少,其它時候都是不斷增加、肥大,每年我們要花上兆元去養這個龐大的官僚體系。
他們在職時,即使幹得不好(誰對政府效率、服務按得下一個讚?),納稅人還是照樣要付他薪水,甚至不能開除他─幾年前為了考績殿後者是否要開除,不是才吵翻天?
幹得再差的公務員,當我們終於等到他退休,以為不必再養隻米蟲時,卻赫然發現,哦,現在不是養一隻,是養兩隻:一隻確定是米蟲,另一個新增者則尚不確定是不是米蟲。退休公務員領了8-9成的月退俸,領到老死為止;而政府員額出缺就再雇一個人,因此納稅人的支出反而更增加了。
所以,碰上這個問題,站在派員工的勞工權益立場,似乎不該讓政府帶頭大量使用派遣工,應該讓派遣職位轉正職。但一想到沈重的官僚負擔,揹不起呵!納稅人背負的十多兆政府潛藏負債中,有超過3分之1是退休公務員的退休金負擔哩。
沒有解答嗎?當然有。正解該是:政府不該帶頭雇用派遣工,但也不能增加員額。政府該作的是把閒置人力移轉到有需要的新興業務上,無法調適或表現差者就淘汰,空出的員額、預算當然就能雇用需要且有生產力者。如日前台中市發生的公務員簽到後就回家賣檳榔、顧自家店的情事,這種閒閒沒事作的公務員米蟲不會只存在台中市建設局,該是遍布各單位吧。把這些人找出來、處理掉,政府的服務不會因為少了這些人而打折扣,倒是效果有可能因而大幅提升。
作得到嗎?理論上作得到,實務上,大概作不到─因為法令的過份保護與大部份官員與主管的鄉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