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捷運隨機殺人事件,我們隱約或強烈地負有連帶責任感,這很正常,不過倘若感覺罪惡,則大可不必。
關於這點,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說得非常清楚:對於我們沒有積極參與其中的惡行而「感到有罪惡感,那只是隱喻的意思……隱喻性的陳述只會導致一種虛情假意,而把真正的問題給模糊了。」集體責任感則不同。「對於我們沒做的事情負有的這種間接責任,也就是,對於我們沒有直接犯下的罪,將後果攬到自己身上,讓自己承擔──這是我們必須付出的代價,因為我們不是和自己生活而已,而是同其他人一起。」
然而,「真正的問題」是什麼?我們的社會能從這件慘案提煉出什麼啟示?
兩記醒鐘
一九八四年,我父親於午覺中辭世,享年59歲,因此今年一月當我順利活過了六十足歲時,我鬆了一大口氣,以「頭過身就過」的心願大肆慶祝,吃了不少酒席,收到一些賀禮。當時以為往後的日子於欲望不大的心理建設下理應無風無波,感受到存在的沉穩與安靜的同時,卻也逐漸失去了鬥志,彷彿正參與一場已知比賽結果的重播:死神1,我0。正迷惑之際,3月18日帶來了我之前無可想像的學運,它宛如一份遲來的生日禮物,但更像一記醒鐘……接著,5月21日發生了捷運殺人事件。
我從昏沉的安逸中驚醒,但腦袋卻沒因此而清明。我不但迷惑,而且懼怕。
之後那幾天,我散步時觀看行人的眼神有點不一樣,而行人觀看我的眼神也不像以往。以前是冷漠,如今是戒備;以前是「誰怕誰」,如今是「我怕你。」
5月31日,和妻子走在敦化南路上,我告訴她以上的感覺,為了放鬆心情,還開了個玩笑:「今後看到雨傘都會有親切感。」妻子沒有笑,只說:「媒體不應大肆報導,不但增加兇手的知名度,還把社會搞得神經兮兮。」我犬儒地回道,「媒體不大肆報導就不是媒體了。」
以上對話才不過十分鐘之後,我們經過十字路口,再度踏上人行道,突然一名整顆頭顱被安全帽包住了大半的機車騎士,往我們這邊疾駛,急躁地嚷嚷不絕,我們一時聽不懂,他以為我是外國人,用英文重複一遍。原來,他說前方有人攜帶刀子,要我們不可往前。我們馬上止步,同時我往後看,瞧見台灣電視史上最資深的主播盛竹如先生正巧也往這邊走來,趕緊勸他暫時別動。所幸,警察隨即出現……整起事應該是誤會一場,真相如何我只能揣測,若說出揣測的內容恐怕對兩位當事人不公,就此打住。
事後回想,相較於前方遭指控的男子給我的純想像威脅,那名在人行道上橫衝直撞、心焦氣躁的騎士讓我不安的程度同樣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