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爆出桃園八德合宜住宅收賄案,另爆出葉世文在內政部營建署長任內主導的「機場捷運A7站合宜住宅」也收賄。葉、趙兩人的不法勾當固不可原諒;但讓人更想追問的是,為什麼行政院打著「居住正義」大旗的合宜住宅政策,竟淪為官員、建商分贓的肥肉?
關鍵就在於合宜住宅本身就是一個「掛羊頭賣狗肉」的政策,居住正義是假,土地炒作才是真。先賤價收購人民土地,毀滅其居住權,而且徵收面積遠遠超過蓋合宜住宅所需。接著轉手高價賣給建商,再透過容積獎勵增加戶數,讓建商利潤倍數翻漲。而在這過程中,又排除幾乎所有的公民參與、媒體採訪大門,導致少數人掌握過大權利,才會讓政客、建商毫無顧忌上下其手。
行政院長江宜樺說不會因為「執行面」發生問題就不推動合宜住宅政策。那就來幫他分析一下究竟「執行面」出了什麼問題,如果不就其中的不法或缺失一一檢討,只想繼續蒙騙人民的話,未來只會埋下更大政治風暴的引信。
一、為什麼徵收面積遠大於合宜住宅所需?
以內政部主導的「捷運A7站」為例,這個開發案位於桃園縣龜山鄉樂善村牛角坡段,是捷運機場沿線(台北車站到桃園機場)的第七站,因此暫時命名為A7站(興建完成後的正式名稱是體育大學站)。因此開發案就命名為「機場捷運沿線站區周邊土地開發--A7站」,開發總面積236.3公頃,分兩期開發,第一期186.6公頃,第二期49.7公頃。其中用來蓋合宜住宅用地的只有10.37公頃,占4.3%。
也就是說行政院以合宜住宅名義徵收大面積土地,卻只用4.3%的面積蓋合宜住宅,主要目的是土地開發,這就是為什麼說這個案子「掛羊頭賣狗肉」的原因。
然而,土地徵收是政府剝奪人民財產權的一種終極手段,「所取等於所需」是最起碼的原則。另外還必須符合公益性、必要性,經協議價購不成後,最後不得已才能進行土地徵收這個最後手段,但A7站的徵收過程卻完全違反這些原則。
二、「預標售」程序完全違法
樂善村禁建40年,多數地主以每坪50、60元出租給外來的人做傳統工廠,約500多家,多數人一租八年、十年,幾乎以這裏為家。因此這宗土地徵收案,實質受到影響的不只是地主,還包括這些租地營業人的工作權。
而且此案從2009年開始選址到2010年3月10日行政院核定前,當地民眾完全不知情。即使最後知道了民眾也陳情無門,2011年7月27日內政部土地徵收委員會審查,居民想進場表達意見,連同媒體記者全被擋在台北市徐州路內政部辦公大門外不得進入,當天審查隨即快速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