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此項價值尚未被重視,但現在都什麼時代了,還搞歧視性疾病名稱?我們當然可說WHO有政治考量,但哪個國際組織沒有?台灣成天想蹭進國際組織又政治掛帥,卻連基本的國際政治常識都缺乏,罵WHO是在嗨什麼?重點在於,WHO對疾病名稱反歧視的呼籲,一點都沒有錯。
那些宣讀「反中教條」聲援「武漢病毒」的,就像日據時代日媒稱台灣原住民為「野人」一樣,活在相對野蠻的過去。可笑的是,這些人之中很有一部份是靠販賣愛與包容等「左派演技」吸粉的,一遇到中國問題,立刻變極右派,歧視得振振有詞,還理直氣壯。
還「那叫”中國肺炎”不是更糟糕?」呢。
論世上「歧視史」最豐富的疾病,非「AIDS」(愛滋病)莫屬,多年來各種學門的學者都嘗試系統性論述這疾病引發社會歧視的故事。關於歧視的社會學解釋,細節不論,捻其總要: 歧視產生於某人具有不能被其他人信任的特徵,大致分為三類: 身體上的缺陷(含心理上的),個人污點(如罪犯),與民族(種族,國籍,居住地)。
以心理學觀點來看,這些特徵之所以轉化為歧視,背後總有一個社會標籤化的過程,某些族群,疾病,身體缺陷被「成見」所分類,「成見」其實絕大部分都是偏見,而操弄偏見,最容易煽動人心,因此便於聚集,最後生長出一群一群的歧視者。
透過同性戀者的性行為所產生的疾病,很快就成為歧視對象,最後波及到非經同性性行為得病的病患,除了受病魔侵襲,還得受到社會鄙視雙重壓力。試問,哪天若某性病發源於嘉義,舉世皆稱「嘉義性病」,嘉義人做何感想?難道論者會為硬挺此俗稱,而穿越古今地搜尋嘉義人該被歧視的證據不成?
我就想問,有沒有一種人,在真心反對歧視同性戀之餘,還是個堅稱「武漢肺炎」者?這個問題也是在問,在各種議題上高舉反歧視的公民團體,到底有沒有一致的標準與基本認知評判一切歧視行為,而不是只在意特定族群?
再者,那些不願被當成中國人遭拒絕入境的台灣人,難道不是因為「被歧視感」?不願自己被歧視卻又堅持歧視他人,這是人品過低的表現。
另一方面,上述那些國際級媒體,就算將「武漢肺炎」換成「新冠肺炎」,各種歧視性黑中國的言論照樣刊登,連「東亞病夫」都重出江湖。既然骨子裡歧視又不怕表現於外,那為什麼要捨「武漢肺炎」就「新冠肺炎」呢?要歧視就歧視到底不是比較一致嗎?
因為在疾病名稱上搞歧視,格調實在太低,繼續使用有損聲譽,至於其他評論怎麼歧視中國,一句「不代表本報立場」即可。評論內容是言論自由,再怎麼Low的言論都有辯解空間,但如何選擇疾病名稱卻攸關媒體形象。
簡言之,就是這些著名的媒體還「要臉」。
歧視就是歧視,不會因為網軍製造「皇恩浩蕩」的空氣,歧視就變聖潔了,即便今上口口聲聲「進步價值」。
那些文青式口號比較容易被遺忘,陳時中這句「那叫『中國肺炎』不是更糟糕?」,才值得在這簿歧視史上,留下一筆。
「無知與歧視,往往比病毒本身更加危險」,這話是在「愛滋與歧視」的相關文章節錄的。
*作者為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