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新冠肺炎)疫情延燒,行政院日前也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針對防治、紓困、振興、罰則4架構,訂定獎勵、給假、補償、防控、租稅優惠等5面向措施。由於新一屆立法院在21日開議,立委也提案修法,對於若是沒有配合政府的隔離規定「趴趴走」,或是在防疫時期散布假消息,導致民眾搶購物資,加重或是增訂罰則。
近期常有居家檢疫者失聯,或是填假資料規避。對此,民進黨立委郭國文指出,他研擬提出《傳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就是所謂的「趴趴走條款」。郭國文表示,有許多民眾未配合政府的隔離規定到處「趴趴走」,導致群眾恐慌,顯示法律上的嚇阻作用不足,所以他將新增依行為按日、按次的處罰規定,期盼讓民眾警惕,讓防疫政策能夠順利推動。
除了修訂「趴趴走條款」外,郭國文也研擬修訂《傳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明訂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為圖利而散佈有關飲食物品、工業必需品、生活必需品的謠言或不實訊息者,將處以3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金。郭國文受訪時表示,網路時代的訊息流傳很快,因此有心人士會透過謠言,引發像是日前的「衛生紙之亂2.0」,要防止有人刻意製造混亂,也要遏止這樣的行為。
錯誤訊息也將引發民眾恐慌 綠委擬推刑法修正案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則表示,有鑒於「衛生紙之亂2.0」的發生,所以要提出修法,其實原本《刑法》第251條中就有規定,意圖抬高交易價格,囤積飲食物品、工業必需品、生活必需品等,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但這樣的法律涵蓋內容並不全面。
林宜瑾說明,過去僅能針對提高交易價格引起的恐慌處罰,但像是此次的「衛生紙之亂2.0」並不是因為哄抬價格,而是錯誤訊息,讓民眾以為會缺民生物資造成的刻意恐慌,甚至引發大家囤積,所以要有規範,目前的法律沒辦法處罰。林宜瑾指出,她將會提出《刑法》修正草案,將「意圖抬高交易價格」的文字,改為「妨礙正常交易秩序」,避免未來再發生同樣狀況。
法界出身的民進黨立委周春米表示,其實很多法律的罰則,都是各機關的行政裁量權,未必真的要從修法著法,若是對於情節較嚴重、刻意擾亂的人,呼籲應可以選擇從重裁罰,讓大家有警惕的效果,都是可以做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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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重罰則之餘 立委也關注產業防疫假、紓困
立委除了對於擾亂秩序、「趴趴走」的人思考修法加重、增加罰則之外,對於產業的幫助,也成為立委思考的議題。無黨籍立委林昶佐表示,防疫隔離假、防疫照顧假,過去有向政府建議應予給薪、補助,這次政府提出的「防疫條例」上也有看到,並同時給予企業一些租稅減免優惠,有採納應給予肯定。
對於現階段的「防疫條例」,林昶佐也說,目前有看到防疫、紓困的部分,但是振興經濟部分,其實也會是產業期待的內容,希望政府能儘速做出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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