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暴力曾是台灣社會紅極一時的議題,在2017年修正醫療法後,不只保障了醫療機構,也因為傳播媒體的宣傳,使得醫療暴力事件稍稍降溫。若不幸發生時,醫療機構得以增加相關措施以保障在醫院、診所內醫事人員執行業務時的安全。
事實上,醫療法中所稱的「醫療機構」,僅僅是供醫師執行醫療業務的機構,又可以粗分為醫院與診所。但從事醫療相關業務的單位相當多元,如同本次配合發放口罩的藥局、執行居家護理業務的居家護理所、執行物理、職能、語言或呼吸治療的治療所,或是心理師開設的心理治療所或心理諮商所。這些由醫事人員開設的「醫事機構」,並未在醫療法第24條所保障的範圍內。
就從這次的協助發放口罩事件來看,縱然大多數的民眾都守法依規的領取口罩。但是還是有少數民眾因為自身原因而對社區藥局藥師惡言相向,甚至破壞藥局內物品。這樣的行為不只對於藥師有所損害,而且還影響到其他民眾權益。醫療法第24條第一項明白指出防止醫療暴力的原因為:「公共衛生與安全」。而在醫事機構執業的所有醫事人員們,也是整體公共衛生網絡的一部分,實在應該納入相關防杜範圍,以確保醫事人員的執業安全,才能更確保民眾的安全。
醫療暴力不僅有肢體暴力,也有言語暴力、性暴力,不只會造成醫療品質的下降,也是侵害醫事人員的人身安全。這些侵略舉動與暴力行為過去並不是不存在於上述這些醫事機構,而是並未獲得社會的重視。包括部分居家護理人員可能會受到的性暴力、藥局藥師可能面對的言語暴力與肢體暴力…等,都曾發生在你我的周遭。台灣的醫療公衛體系已經位於全世界的前段班,在我們享受這些便利的醫療與堅實的公衛環境時,是否也應該更積極的保護這些提供專業服務的人員與環境呢?
*作者為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