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財政健全專案小組原來已決定,把退休公務員的月退俸從半年發一次,改為每季發,以節省政府利息支出,結果被行政院長江宜樺一棒推翻。江宜樺說出口的理由是其為國庫省不了多少錢,但受影響者多;說不出口的則是選舉到了,選票與政治考量罷了!
民間所有搞財務的人都知道一個基本原則;支出越慢出去越好,收入越早進來越佳,原因就在一個資金成本。雖然是同樣一筆錢,但先收進來,即使暫時沒用到,也可以放銀行或買公債賺利息收入;如果正好有支出需求,就派上用場,這時如果這筆收入未進來,那就只能去短期借款,相對就有利息支出。
但這個原則對毫無資金成本概念的政府,是不存在也不適用。退休公務員的月退俸是採半年發放一次─而且當然是提早先發,這是一個讓一般財務人員「驚嚇不已」的方式。這次規劃要先改採一季發放一次,未來再調成一個月發放一次,算是成為名符其實的月退俸,坦白說,只是合理化月退俸的發放,退休者領取的金額毫不受影響,而且原規劃是採漸進式調整。
遺憾的是連這麼小小一步的改革,都因部份既得利益的反彈,加上選舉到來,江宜樺不敢堅持而卻步。江宜樺說此改革說對國庫節省有限,但此改革至少每年也能省下9億多元哩。9億不是錢?
大部份民間企業數百萬、甚至數十萬元也要節省,但政府的領導者對一個實際上不影響退休者權益、每年能節省9億元的措施,卻毫無興緻。這個政府既無能亦不敢大幅改革省大錢,對省小錢的措施又不屑一顧。
我們也想問的那些反彈的退休者:你們反彈什麼呢?月退俸改為月領有什麼不合理?侵犯到領取者的什麼權利?如果,只是讓領取者「賺利息空間」減少,但問題是領取者賺利息的空間,原本就是來自政府支付利息成本,那其實也是全體納稅人的支出。難道,納稅人對退休軍公教的「供養」還不夠嗎?
台灣公務員平均55歲退休,教師平均54歲退休,軍職人員平均42歲退休。這些退休的軍公教大部份是領月退俸,平均可請領月退俸的時間長達27年;政府每年要花數千億元發放公務員退休金,而這些退休金的來源,有許多是由那些月領2、3萬的年輕人等繳稅供養。
身受如此優厚的退休待遇,對半年領改為季領、月領,如果還要反彈,可恥了!而江宜樺在短短6年多,從一個專業學者變成政治人,原有的專業堅持與風骨,盡為政治所洗淨,也是可恥了!政治這個大染缸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