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內出現首例勞工以LINE對話紀錄申請加班費成功,若個案成為通案,日後雇主在勞工休息日發送1則LINE的工作訊息,至少須支付4小時加班費。台北市長柯文哲聞訊驚呼:「一則LINE等於4小時加班,哇,怎麼會那麼好賺?」
新北市中和區某電子工廠廠務助理下班後,接到雇主用LINE傳達工作指示,新北市政府仲裁委員11日從對話紀錄、聯繫對話時間等,認定本案勞工平日加班358分鐘、假日加班1007分鐘,依勞工薪資新台幣2萬5200元計算,資方應補發2598元加班費加班費,創全台首例。
柯文哲12日上午出席「為地球種下希望-植樹暨插秧活動」,會後受訪,媒體問他對於下班後收到1則LINE至少算4小時加班費」的想法,他表示會收集相關問題後再處理,但還是要規範,「不贊成下班後,一直LINE不停,但1則LINE等於4小時加班,怎麼會那麼好賺?」
勞動部11日表示,如果雇主用LINE、EMAIL等方式交辦工作,勞工也有工作時,就必須給付加班費;如果時間是休息日,加班費計算就按照休息日規定,加班未滿4小時須以4小時計算加班費。
商總理事長賴正鎰則認為政府管太多,以後管不完;而且首例一開可能會造成寒蟬效應,以後主管不敢用LINE溝通事情。北市商業會理事長王應傑也認為,小問題被放大只會造成勞資對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