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於7月底(30日)審查《選罷法》,在野黨團提出修法,讓小黨或無黨籍的立委及直轄市、縣市長候選人,能夠推薦監票員。國民黨立委蔡正元質詢時大罵「這是柯文哲自肥條款」,還問中選會副主委劉義周,「如果全國投票所都讓無黨籍參選人推薦監票員,這些錢能幫多少小孩買牛奶?」
蔡正元委員的發言突顯出台灣選務的荒謬,因為沒有人不在乎選舉是否公平,但卻很在乎要用多低廉的代價,去換得有舉辦選舉的民主美名。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政府辦理選務工作,需要編列預算給監票員呢?
選務『外包』的歷史背景
『外包』(Out-Sourcing)已經成為全球化產業鏈的常態,在台灣,不管選舉文宣、策略與民意調查都以外包方來進行。當然,選務工作也早『外包』給基層公務人員與國中小教職員來,甚至連監票員,也乾脆『外包』政黨去委派,希望透過政黨的背書,讓選民以為這是一場公正的選舉。
把地方選務『外包』給基層公務人員是有其歷史因素,早期台灣選民對選舉毫無所悉,選務工作只好落在地方知識菁英身上,委由地方公務人員、大部分是國中小教師來協助。在物資缺乏與薪資偏低的年代,因協助辦理選務可以獲得津貼,因此,基層公務人員無不極力爭取。
20多年來,辦理選務津貼預算並沒有隨著薪資與物價水準提升。根據2014年台北市民政局選務網站資訊顯示,主任管理員雖可獲得3,000元、主任監察員2,700元、選務管理員2,100元、監察員1,700元。卻要承擔選務的壓力,不少基層公務人員與國中小教師拒絕擔任選務人員,即使招募具有選舉權(20歲以上)的大專院校學生,許多投票所還是找不齊法令所規定的選務人員。
監票員『外包』的陷阱
設計監票員是為了替代選民現場監督所有選舉的流程,包括:選前的驗票箱、選後的開票、廢票的認定、甚至沒有用過的選票的註銷工作。為了自身的權益,候選人或政黨通常會派出自己的監票員,在亞洲其他國家,也可以看到由公民社會組織所派出的監票志工,但是,在台灣卻只允許政黨候選人派監票員。
年底九合一選舉,只能由上屆立委選舉總投票率超過5%的國民黨、民進黨、親民黨與台聯黨可以推薦監票員。即使綠黨、新黨或無黨籍的候選人,在參選前繳納了保證金,卻沒有資格派監票員,自然也領不到監票津貼。加上監票員津貼有限,每個投票所規定最多三位,萬一選情激烈,四個政黨都想推薦監票員,那不就要靠抽籤來決定嗎?
當監票員『外包』給政黨
當監票員『外包』給政黨去推派後,地方黨部就動腦筋要去找尋支持者來擔任投票所監票員。初期為了某張選票是否廢票,監票員間的劍拔弩張場面,經常出現在投票所裡。隨後各政黨或派系就派人到支持者較多的投票所內,進行所謂固票與催票的動作。在中南部偏鄉甚至封路,不讓敵對陣營的宣傳車到自己的地盤來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