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領域排除私有地是好是壞?學者:國家透過專案讓售 讓財團完全擁有私有地

2017-03-18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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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華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教授戴興盛指出,在政治經濟的過程中,漢人社會長期對原住民族的不理解成為權利分配的隱憂,必須透過社會積極溝通來化解。(黃麒珈攝)

東華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教授戴興盛指出,在政治經濟的過程中,漢人社會長期對原住民族的不理解成為權利分配的隱憂,必須透過社會積極溝通來化解。(黃麒珈攝)

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17日舉行「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劃設辦法座談會」,討論上個月公布的《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原住民代表指出,土地權討論個人與集體,兩者不一定衝突,但關係必須釐清。對於劃設辦法中「排除私有地」對原住民族的影響,學者以台東美麗灣開發案為例說明,6%國有土地被「專案讓售」給財團,讓財團可以百分之百擁有開發案土地,「所有碰過開發案的都知道,國有土地可以這樣流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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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董事官大偉以「土地受益權」為例指出,過去台東卑南族傳統領域漢人曾與原住民進行地權轉移,因此目前是由漢人地主在管理,假若這塊土地最終被確認為是卑南族傳統領域,原地主要向政府繳交私有土地稅金。官大偉說,若國家能透過制度安排,將稅金的部分收益作為卑南族自治經費來源,地主與原住民族的受益權皆能被保障。他強調,制度設計妥當,將可以調和兩者權利型態。

20170317-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劃設辦法座談會。財團法人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董事官大偉。(黃麒珈攝)
財團法人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董事官大偉指出,土地權討論個人與集體,兩者關係不一定衝突,但必須釐清個人與集體間的關係。(黃麒珈攝)

對於現行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爭議,國立東華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教授戴興盛指出,在政治經濟的過程中,漢人社會長期對原住民族的不理解成為權利分配的隱憂,必須透過社會積極溝通來化解。他進一步說,相關法令的權利內涵大家都還沒有講清楚,若社會對權利的落實永遠停留在「倡議」,勢必無法完成立法與實施。

對於政治社會中權利內含與原住民族土地大小間的密切關係,戴興盛則呼籲,社會在討論原住民族土地範圍大小的同時,也必須進一步在細部界定內涵,才能達成有效溝通,釐清疑慮。

針對公有、私有土地等涉及財產歸屬的土地分配問題,國立東華大學東台灣中心研究員吳勁毅認為,土地的問題分為地用、地權、治權等3大面向,其中「地權」是這次傳統領域爭議中的關鍵,攸關土地屬於誰。吳勁毅呼籲,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土地小組必須還原歷史,進行真相調查,設計土地返還條款。

20170317-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劃設辦法座談會。東華大學東台灣中心研究員吳勁毅。(黃麒珈攝)
東華大學東台灣中心研究員吳勁毅認為,「地權」是這次傳統領域爭議中的關鍵。(黃麒珈攝)

此外,針對傳統領域劃設辦法中排除私有地將對原住民族造成影響,吳勁毅以台東美麗灣近期10幾項開發案舉例說明,原先「都蘭黃金海休閒度假村開發案」有6%是國有土地,卻經由《國有財產法》第52之1條規定進行「專案讓售」給財團,導致該地成為財團百分之百的私有地。「所有碰過開發案的都知道,國有土地可以這樣流失啊!」他也進一步說明,原住民族行使諮商同意權,只是要問是不是好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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