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101是主權、精神象徵?立委、部長別鬧了!

2014-12-08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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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101大樓部份股權要給外資買去,引發立委的反對,認為101是有主權象徵,不該賣給外資。(資料照片,葉信菉攝)

台北101大樓部份股權要給外資買去,引發立委的反對,認為101是有主權象徵,不該賣給外資。(資料照片,葉信菉攝)

頂新上周六宣布把手上的台北101大樓股權賣給馬來西亞的IOI集團,總價250億元,頂新大賺一筆出場。但這個交易仍有變數,國民黨立委聯署要求毛內閣不要批准這項交易。頂新引發的食安衝擊了江內閣,現在,准駁101股權賣外資竟又成毛內閣的第一個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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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反對的理由,除了101大樓是台灣的地標,不願37%的股權落入外資手上外,這筆交易頂新能大賺超過百億元,立委稱頂新「私自將台灣當成提款機,將具有主權象徵的台灣地標之股權售予外資」,「簡直將台灣人民當提款機」,視人民對其憤怒於無物,因此要毛內閣表態否決此案,藉以維護政府威信與國家尊嚴,捍衛台灣地標101大樓經營權。而財政部長張盛和上午也立法院表態,說101不適合由外資經營,說「101是台灣的地標與精神象徵」。

說得正義懍然,也很可能得到不少民眾共鳴支持,但其中是有不少問題。

許多對頂新新把101股權賣給外資產生疑慮的出發點,主要都在101大樓的象徵性與意義,如果今天換成是外資買下台北市任何一個其它大樓,這些質疑都不會發生。101大樓確實已成為台灣的地標,每年的跨年晚會,讓101大樓(及台灣)在世界有「能見度」,民眾對101確實是有著一份特別的感情。

不過,把101大樓的意義無限上綱,甚至上綱到「具有主權象徵」、「台灣精神象徵」意義,那就超過太多了─什麼時候開始,台灣的主權竟要靠101大樓來彰顯?看穿了,那就是一棟大樓,不論所有權、經營權如何更替,這座大樓還是在原地,繼續扮演在當地都市的角色。至於「精神象徵」,在建築文化界的「精神分析」中,類似101這種追求極高的大樓是人類一種原始的「陽具崇拜」─這是台灣的精神象徵嗎?

101大樓不會因馬國財團買下股權變成馬來西亞的地標,國外地標性大樓也時常出現持有者更替換手,美國紐約的地標大樓帝國大廈、克雷斯勒大樓都曾有日本人資金進駐,倒也沒聽過如何「損及美國主權」哩。

至於因這筆交易獲利豐碩,立委指責頂新「把台灣當成提款機」,這理由更是讓人不懂。除非某項交易標的是禁止賣給外資,否則賣方原則上就是把它賣給出資最高者─不論外資、內資。這種例子充斥在我們週遭,最明顯的當然是股市。台股中外資的比例大概在35-40%,市值最高的前100檔股票中有22檔,外資持股超過一半。以「台灣之光」的台積電而言,外資持股比例77%。

有人指責把台積電股票賣給外資者,是「把台灣當成提款機」嗎?台積電只要還是在台灣掛牌、主要生產基地在台灣,即使外資比重近8成,還是一家台灣企業;101大樓也不會因為有外資就不再是台灣的地標。更何況,外資買去37%,其持股仍低於公股與泛公股的44%。

倒是立委覺得頂新這筆交易獲利太多這事,重點不是獲利高低,能賣個好價格算是其本事;重點應該是獲利是否有合理、公平的納稅。如果立委覺得其高額獲利卻納稅少,那麼請回頭看看那些減稅、七折八扣的證所稅條文,是如何從立法院通過吧。要改善,也不是擋下一個頂新賣101案,而是回頭檢討稅制是否有問題。

投審會對外資投資當然有准駁權,這就是立委口中「依法駁回」的依據;但投審會如要駁回最好找到一些較「專業」的理由,別引用立委口中那些「543」的理由,否則,對台灣的開放形象與政府治理、法治規範,都將是一個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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