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搶在立法院修《礦業法》前「偷跑」、發給亞泥花蓮新城山礦場20年的採礦權利,引發關注。由於經濟部此舉形同與立委意願完全背道而馳,周一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上就連執政黨立委都拍桌、要求經濟部撤銷亞泥礦權。最後經濟部雖然勉強答應會再重新審視法規、並帶立委去礦場現勘,但官員仍認為全案「翻盤」機率不高;另一邊環團也準備好要在清明連假後對行政院提出訴願、與「依法行政」的經濟部一拼高下,「礦務局的法理見解很有問題!」
經濟部核准亞泥展延礦權20年 立委也傻眼
亞泥在花蓮縣和平鄉的礦權原訂今年11月到期,由於礦區面積高達185公頃、又有部分與太魯閣國家公園重疊,自去年蔡政府上任時就已引發討論。儘管環保署、立委不斷喊出修法、要求業者在申請展延礦權時必須評估環境影響,經濟部仍在去年11月底收到亞泥申請時「依程序」徵詢相關14個行政單位意見,並在一次會勘後、於3月核准亞泥展延礦權的申請,放行亞泥再採20年的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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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經濟委員會20日不知經濟部早已讓指標性案件闖關,還通過臨時決議、要經濟部必須自此暫緩所有展延礦權案的審查,經濟部也悶聲答應。立委們原以為亞泥案可以就此被暫緩,殊不知隔日便爆出亞泥早就拿到礦權的消息。經濟部神經大條的程度,連執政黨立委都看不下去,本周一的經濟委員會上包括民進黨立委高志鵬、黃偉哲、管碧玲、蘇治芬、蘇震清、林淑芬等在內,都指責經濟部護航、放行,更提案要求經濟部必須撤銷已經發出的展延許可。
李世光強硬 不願承諾撤銷
然而,協商過程中,經濟部長李世光及幕僚態度卻相當強硬,強調完全依法核發礦權、不願承諾撤銷,逼得立委甚至說出「找任何法條都行、只要能找到理由就好」。最後委員會勉強通過決議,要求經濟部重新檢視亞泥礦權展延是否有妨害公益、與未善盡原住民知情權等兩大疏失,同時在兩周內安排新的會勘行程。但經濟部官員事後坦言:「有沒有違反公益、不是嘴巴講講就算,」意即要靠「公益性」挑戰讓亞泥案翻盤,機會應該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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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解釋,礦場相關的主管機關如花蓮縣水保局、環保局等平時就會定期到礦場督察,若有危害公共利益的行為、早就會舉發,不會因為這次事件而有新發現。此外,《礦業法》中定義的「妨害公益」指的是「會立即發生危險」的、像是崩塌、造成人身立即生命安全危害等情形,並非立委或環團所指的危害周遭居民生活水準。而且就算真有類似情事,依程序也要先請業者改善、若不改善則勒令停工,最後才是撤銷礦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