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防部長馮世寬表示,「拒敵於彼岸」的戰術,事實上國防部已經有所準備,從陸基、海基、空中與資電通訊上都有能力。陸基方面的「威懾」力量,包括各型飛彈、長程火箭,在海基方面有智慧型水雷、艦對地陸攻飛彈,空中方面則有台軍新研發的無人飛機電子主動干擾攻擊系統,還有空載長程陸攻武器,如中科院自行研發的神斧彈(萬劍計劃)等。而在資通攻擊與防禦方面,於報告書第三章第一節的「建軍規劃中」,強調「整建新世代優質戰力」,要「強化資電攻防及關鍵基礎設施防護等資通電綜合戰力,並結合民間資安潛力,發揮加乘效果。」
西向嚇阻 所恃何來
如果僅從字面上看,細究遣詞造句的功力,這份報告就算沒有馮世寬部長自況的「比宋仲基還帥」,也至少會是一篇滿分的作文。但事實上,將上述部長所謂的「新軍事戰略」用在「拒敵於彼岸」,是遠達不到國際間關於「相互保證毀滅」戰略的效果,連起碼的「威懾」都談不上。
據軍事科技學術界的分類,「相互保證毀滅」戰略是1950年代由美國總統艾森豪(Dwight Eisenhower)的「New Look」政策中衍生出來的「第一次抵銷戰略」(The FirstOffset Strategy)中,使用優勢核武抵銷前蘇聯龐大軍力的「威懾」戰略,因當時的美國是世界唯一核優勢國。
到了1970年代,美國前國防部長布朗(Harold Brown)提出「第二次抵銷戰略」(The Second Offset)中,係因前蘇聯核武已和美國達到「相互保證毀滅」的階段,無法繼續利用核優勢,故戰略改為「結合精密武器、先進電子偵搜技術,阻止蘇聯入侵北約的可能性」。由此可見,所謂的「威懾、嚇阻戰略」,是根據其邏輯、脈絡和時代背景、科技發展變化調整的,不是字面遊戲,是真槍實彈的隔空較量。
但國防部提出的「拒敵於彼岸、擊敵於海上、毀敵於水際、殲敵於灘岸」文字,明顯就是「前後對仗、講究文字工整」的「作文遊戲」,背後沒有任何具體的戰略與戰術的堅實根據,即使是國防部不承認、而外界咸認台灣已擁有的「射程超過1,000公里的遠程飛彈」,沒有配置任何可有效「拒敵」的威懾力、僅擁高爆、子母彈頭的飛彈,能夠在戰略上形成何種威懾效應?
更何況,台灣面對的中共解放軍擁核武,且兩岸的軍事平衡自上世紀九十年代被打破之後就越來越不對稱。最近幾年,隨著大陸經濟規模膨脹,每年軍費已經超過1,000億美元,從匿蹤飛機到航母,到長程飛彈都陸續列裝並形成戰力,海空和火箭軍也依循軍改路線圖不斷擴編,對台灣來說,想在這種不對稱狀態下達成嚇阻效應,想把戰場從本土推到對岸,根本就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