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的獎金制度危害很大,那些名為獎金實為分贓的獎勵金與檢舉獎金制度,於1947-1991年二二八、白色恐怖,以及解嚴之後1996年一二一九案件中,都扮演著罪魁禍首的角色,且因為是跨組織的共犯,所以無法懲處相關官員。此種制度設計,在司法檢調、稅務及金融體制上尤其盤根錯節,至今難解。
然而可喜的是,我發現衛福部防堵與化解這波疫情的運作模式,從如何看到病灶、如何防範於未然、如何解決問題、如何跨部會溝通協調乃至團結合作、如何運用民間專業來彌補公部門體制內的不足、如何依證據處以懲罰,尤其是以人的生存權為優先等適法處理,在在都給了公務體系一個很好的示範。
甚至仔細分析新冠病毒的生存方式,也像極了政府體制內的不肖官員,如何躲過陽光而寄生在黑暗處,掩飾、擴大自己。這些官員有的貪財、有的求名、有的要權、有的邀功,貪財的是貪官,貪名貪權貪功的是酷吏,我們都應在體制內拒絕提供貪瀆養分給他們。我認為這次衛福部運用因果推演以及程序正義概念的防堵措施,很值得借鏡。
當官員因為自身利益考量而選擇隱匿、說謊與包庇,衍生出傷害民眾健康、遷徙自由、工作、財產、生存等基本人權,是良心對天理的考驗,也是大家的共業。唐代醫聖孫思邈《千金要方》記載:「下醫醫病,中醫醫人,上醫醫國」,為政者若能趁此波疫情,典範轉移地去發掘病毒官員的藏身處,設計出讓他們無法遁形、無法獲取養分的體制,全體國人必由衷謝謝新冠病毒,教會我們如何阻絕有黑歷史的病毒官員,有效維護自身的人權。
*作者為國際人權志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