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路好棒─真的嗎? 消失了的價格、產能與利潤:《大停滯》選摘(3)

2017-04-17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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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個方式來看:我們對網路可說是憂喜參半。喜的是,它讓我們快樂,讓我們成長;憂的是,它沒有為我們創造什麼經濟產值,也沒法幫我們償還財政負債。創新,其實沒死,只是換了一種新的形式,而且出現在一個我們不太能預測的領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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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們卻把新誕生的創新,當成跟過去的創新一樣,然後照樣用老方法做事,照樣維持舊的體制。問題是,創新的方式已經改變了。

一張沒有邊際的畫布……而且是免費的

毫無疑問的,網際網路當然也不是完全沒帶來利潤。Google的廣告,改善了廣告的品質;《紐約時報》在網頁上賣廣告版面;亞馬遜在網路上賣書;eBay讓二手貨更順暢的流通,新產品也多了個銷售管道。

或許,你現在的工作,是你臉書上的朋友幫忙找到的;或許,網路上的連結讓你開發了更多生意。因此,網際網路也不是完全跟我們計算傳統經濟活動的方式脫節。但儘管如此,相較於網路為我們的生活與思想所帶來的巨大改變,我們在網路上所創造的利潤,其實很少。網路上,很大部分是打造知識與情感的免費空間,就像是一張沒有邊際的畫布,豐富了我們的內在生命。

網路所帶來的好處當中,有很大部分與我們探索網路的認知能力(原:知性能力)有關。這也是網路與十九世紀、二十世紀初其他重大科技發明之間,一個很大的不同點。網路,帶來的雖然也是一種公共財,但你無法像使用沖水馬桶或柏油路一樣自動從中得到好處。學會如何使用網路,是一門很特別的技能。(原:但是和沖水馬桶、柏油路這類公共財不同──這些你不用學,就自然懂得使用,──學會使用網路,也是一門很特別的學問。)

在上一章裡,我指出了為什麼GDP的數據,高估了我們經濟的成長。但在這裡,我們看到的是GDP數據如何低估了我們的經濟成長。網路所帶來的價值當中,很多是屬於個人層次,因此永遠不會出現在生產力的調查數據中。花五十元買香蕉,會提高GDP;但是在網路上瀏覽所帶來的滿足感,或許值五百元,卻對GDP的數據不會有幫助──就算有,頂多就是你瀏覽時所耗費的那微不足道的電費。相反的,上網這件事甚至可能會讓GDP降低,因為要不是掛在網上,你可能會出門逛街,買個冰淇淋或是其他東西。

基本上,一項經濟活動就算沒有帶來多大的產值,其實也沒什麼不對。而且,網路可以不受各種商業上的限制,也未嘗不是件好事。比方說,無論你是想開個部落格,或是單純讀貼文,都不需花半毛錢。但這種與利潤創造之間的龐大落差,還是有些經濟上的麻煩。

比方說,我們向別人借錢,是基於對未來利潤的預期──不是增加,就是至少能維持;我們對薪資的預期,也是基於對總體經濟未來的想像。無論是我們的退休規畫或儲蓄,或是政府退休儲金計畫,也是奠基於同樣的基礎之上。我們對孩子未來的預期,同樣要看我們對未來經濟的一整套假設。基本上,我們有一套共同的歷史記憶,相信科技的進步能為總體經濟帶來龐大且可預測的利潤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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