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過得真快,唐吉田、劉巍等人權律師被吊照、一夜之間淪為無業遊民,轉眼都快十年光景了。全面抗戰那麼艱苦也才八年呢,文革曠日持久也不過十年呢。唐、劉兩位人權律師被迫終結職業生涯居然十年仍沒個說法,至今仍混跡于無業遊民隊伍中,真是人間奇跡。人能有幾個十年?人的生命就是這麼拿來消磨的麼?
稍前,唐吉田律師囑我為這十年紀念日寫點什麼。我不假思索答應了。除了對他們被消磨的生命的感慨,另一個原因,也是同病相憐,因為同是天涯淪落人——自2011年被迫離開我熱愛的南方週末,到今天也快十年過去了,我也仍混跡于無業遊民隊伍中。換句話說,我的生命同樣被消磨。所以,我這不平之鳴,不僅是為他們而鳴,也算是為我自己而鳴吧。
我認識唐、劉兩位元人權律師,有些年頭了。我印象中的這兩位律師,都是典型的謙謙君子,甚至稍嫌柔弱,絕不是不講道理的人,偏偏被粗暴地打入另冊。以我的親身體驗,他們的那些罪名,無非都是些欲加之罪。當年在南方週末評論員任上,我發表的每篇文章,我編輯的每篇文章,無不經過事實上代表党政治把關的總編輯的審閱,可以說沒有一個字違反法律和違反新聞職業倫理。但真理部仍能從字縫裡嗅出我的文字的味道,認定我別有用心,縱然找不到任何罪名,仍不妨礙他們將我「禮送出境」。以後我到別的機構求職,本來兩廂情願皆大歡喜,但最後都因有關部門干預,不得不雞飛蛋打。對當局不服從者不得食這一鐵規,算是切身領教,刻骨銘心。
我的遭遇,只是一個縮影。被逐出媒體的前媒體人、被逐出律師行業的前律師、被逐出大學的前大學教授,大多不會例外。而且這個隊伍近年來越來越壯大。只要發現你膽敢不服從,立馬把你從體制內或半體制內驅逐出去,斷你口糧沒商量,沒任何道理可講,也沒任何法律救濟可言。這就是在當今中國保持獨立思考、保持起碼良知的代價。
律師中,人權律師是犧牲最大的群體。人權律師中,唐吉田、劉巍則是最早犧牲的兩位。本來,司法當局當初的目的,是拿他們做祭品,殺一儆百,以此阻嚇後繼者。很快發現自己失算,後繼者不絕如縷。一批一批人權律師沖上來,而在2013年之後掀起高潮,郭飛雄、許志永、郭玉閃……,每一個頂天立地的良心犯背後,無不有著一批同樣頂天立地勇敢的人權律師。不服從者不得食的流氓戰法明顯失敗了。但司法當局絕無任何反思能力,絕無任何自我糾錯能力。他們只會迷信權力和暴力,認為打壓力度還不夠,只能不斷升級打壓,只能一條道走到黑。
司法當局就這樣把自己逼進了死胡同,最終把自己變成了整個人權律師群體事實上的敵人,創造了當代中國法治史上最大的笑話。因為這份記錄,無論司法當局怎樣吹噓其成績單,宣揚所謂中國法治成就,得到的都只是公眾普遍的噓聲而已。其所謂法治的信用卡早就被他們自己刷爆了。自我妖魔化如此成功、如此徹底,真不能不令人嘆服。
中國早就人權入憲,但遲遲不能落地。以唐、劉二位律師對人權和法治的忠誠,整個人權律師群體對人權和法治的忠誠,完全可以是推動憲法原則和人權原則落地的力量。把這麼重要的一支力量徹底邊緣化,敵對化,足見司法當局對人權之絕無誠意,對憲法之絕無敬意。他們心目中其實沒有人權和憲法的任何地位,他們只懂統治術,也只會玩統治術,完全不受人權原則和憲法原則的任何約束,不服從者不得食,順昌逆亡。這根本就是部落酋長的作派。他們根本就是身在現代社會,整個大腦還停留於野蠻的中世紀。就此而言,他們不僅是自我妖魔化,而且是典型的自我蒙昧化,自我僵屍化。
他們以為只要掌握了權力機器,就可以所向無敵,予取予求。其實大錯。他們忘記了,萬事萬物都有成本。他們的自我妖魔化和自我蒙昧化、自我僵屍化就是他們不得不付出的最大成本。而且這成本越來越與日俱增,不斷接近極限。一切都是自取其辱,只是他們不自知罷了。
*作者為中國公共知識例子,曾任《中國改革》編輯,《南方周末》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