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減量18.2%,中南部的空汙依然超標
從環保署長李應元的說明很清楚可以看到,國內最嚴重的空汙問題,發生在秋冬時節的中南部,一半以上的天數達到菊色警戒(對敏感族群不健康)。所以空汙改善的目標很明確,就是「中南部的秋冬季節」,那林版的策略可以達到這個目標嗎?以下2個疑點可能導致目標落空。
其一,李應元提出的改善目標是:全國年平均PM2.5濃度,從2015年每立方公尺22微克,改善到18微克,改善率18.2%。但如果改善目標是「中南部的秋冬季節」,就應該縮小打擊面為「10月到3月的中南部」,而不是用「365天的全國平均」,因為這樣會稀釋掉應該改善的目標。
而且就算用全國平均,中南部各縣市除了屏東以外,即使改善18.2%,也無法達到18微克的目標。因為2015年中南部的PM2.5年平均濃度,除了屏東以外,其他8縣市全數高於全國平均值22微克。台中24.5、彰化26.4、南投27.8、雲林32.3、嘉義縣27.1、嘉義市30.5、台南27.9 高雄27.3。以改善18.2%來計算,除了屏東,其他全數無法達到18微克。
其二、李應元在說明淘汰老舊柴油車時特別提到,依「高屏空汙總量管制計畫」,工廠要新設或變更,必須買汙染量來抵,這部分可以透過淘汰舊柴油車來抵用。而這樣一減一加,高雄的空汙會實質減量嗎?
還有多年來環保署不忘提醒「境外汙染占四成」,但這些年來環保署發布沙塵暴的機會減少很多。秋冬時節即使有境外汙染,受影響最大的是北部地區,中南部的汙染還是以境內汙染為主,並不需要特別強調境外汙染。
三、空汙基金舉債,是在預支汙染
最有意思的是,李應元提出空汙基金要融資借款這件事。這次要投入的365億中,約200億要從「空汙基金」支出,但空汙基金每年滾存到現在約80億,不足以支應200億的開銷,於是提出拿空汙基金融資的想法。
這跟行政院舉債編列前瞻基礎建設的想法一樣,如果是舉債治空汙,合理性或許還可以討論一下,但套用在空汙基金融資就很奇怪。因為,空汙基金的收費原則是汙染者付費、且要專款專用,也就是必須在基金額度內運作。
而且跟業者收錢不是目的,而是透過收費這個機制促使業者投資設備改善,汙染減少,空汙費就會少繳。空汙基金如運作得宜,空汙費應該愈收愈少才對,過去環保署曾有一個想法,當空汙基金滾存到200億時就停止徵收。
也可以這麼說,空汙基金運作的終極目標是「消滅空汙基金」。但現在卻要去借貸,等於是預支未來的汙染。非但如此,還要調高汽柴油空汙費,這真是匪夷所思,汽柴油空汙費的費率是提款機、需要錢的時候就調一下嗎?
綜上,政府的角色是訂定合理的管理方法、及管制標準,好讓人民依循,鼓勵好的、處罰壞的,而不是丟棄自己的管理職責,只想撒錢解決問題,何況還不一定解決得了。改善空汙的方法很多,少一點政治算計,多一點真心為人民,不必撒錢,相信人民也會感受到的。